引述報告86人遲到早退等 辯方指包庇集體違規 事主否認求警司化解
【明報專訊】沙頭角分區時任指揮官、警司陸振中涉嫌三度在殘廁非禮醉酒女下屬,不足一個月後又襲擊下屬一案,辯方昨日引述一份警隊報告,稱沙頭角分區懷疑遲到早退的警務人員達86人,報告又形容分區一半人涉故意缺勤,現象「嚴重」,其中女事主有監督責任。女事主則稱不知自己受查,亦無在襲擊事件發生當日飯局提議被告調整遲到門檻。辯方表示,實情是包括事主在內3名下屬隱瞞和包庇分區上下違規情G,希望被告化解違紀調查,但被告無答應。對於辯方上述說法,女事主則悉數否認。
踏入第7天盤問,辯方向事主X指出,2022年7月15日飯局期間,X、督察賴文顯和蔡文浩曾向被告提及沙頭角分區警務人員違紀行為,X訴說工作辛酸事,被告自言或較嚴厲,但出發點是想保護3人,希望他們變得更好,「大家上下一心執行禁區開放計劃,共同進退」;隨後3人透露曾協助隱瞞特遣隊員在農曆新年期間缺勤,並批出加班費,另調改警署閉路電視片段和時鐘時間。
稱事主助瞞上級偕友禁區泛舟
辯方續稱,對話另談及有上級帶友人到禁區範圍划獨木舟,3人安排下屬將獨木舟從警員康樂及休息中心移除,上級又帶狗到警署遊玩;為免同袍供出事件,3人安排主要受查對象、即警長周健邦(譯音)和高級警員鍾玲休假至退休,以避過錄口供,希望被告有需要時求情,甚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辯方:事主飯局提違紀調查 被告答「暫時唔好講」
辯方表示,3人透露擔心一直查下去會揭發他們疏忽職守、隱瞞包庇,而當時X和賴尚未過試用期,蔡有意調往網罪科,因被告與新界北總區時任指揮官曾正科相熟,希望他協助;被告回應「咁大件事,你]畀我消化鴷啦」,又稱當晚是歡送總督察黃燦熊的日子,希望眾人盡興,「暫時唔好講呢件事喇」。辯方稱3人其後情緒高漲,再度求被告幫忙化解調查一事,被告回應無法承諾,事件攸關公職人員失當,3人之後可到辦公室詳談;被告其後起身表示身體不適先行離開,由蔡文浩「攬住」送走,X和賴尾隨。
對於辯方以上說法,X全盤否認。X表示對於分區違紀事宜,她只知道由邊界警區人員調查,沙頭角分區警務人員無份參與。辯方接荇i示一份2022年3月由X撰寫的報告,X確認沙頭角分區前指揮官收到匿名投訴信,她按對方指示翻看閉路電視片段,對比至少4名同袍的上下班紀錄,發現兩名女同袍提早下班。
報告列監管責任人 事主:不知受查
辯方另問及一份警方中途調查報告內容,顯示分區有86人疑遲到早退,另有58人因閉路電視片段像素欠佳未能辨認身分。辯方指出,飯局上X向被告提出修改遲到早退門檻,X否認,稱「完全冇」此事。報告又形容分區一半人涉故意缺勤,現象「嚴重」和「廣泛」,而X被列為有監督責任的其中一人。X稱報告非由她撰寫,她沒看過,不知自己是受查對象之一,沒從上級接收相關資訊,亦沒因事件受處分。
辯方指出,周健邦於2022年7至9月休假86天,9月至翌年5月另休假236天。X稱自己2022年8月被調職,先前沒被要求監管周和鍾玲。辯方另問X是否聽聞有警務人員在禁區內划獨木舟,X稱沒有,但知道有督察曾將獨木舟放在警署內,當時被告要求她通知該督察取回獨木舟。
【案件編號:DCCC 13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