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島武術教練毆斃男童案 檢方提抗訴
【明報專訊】山東省青島崇德聚英武術運動俱樂部3名武術教練去年6月毆斃一名年幼男童後,其中兩人在一審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餘下一人被判監禁3年,緩刑5年。內媒上周六(17日)報道,檢方近日提出抗訴,理由是一審判決量刑畸輕。
案情指,被告張賢斌2023年6月18日正在俱樂部教學,時年8歲兒童翟某琦當時訓練動作不規範,結果遭到同案另外兩名被告李海丁、張嘉豪毆打及綑綁,之後出現意識不清昏厥,獲送院搶救無效身亡。
在本年6月一審,張賢斌、李海丁及張嘉豪均被裁定故意傷害罪罪成,其中張嘉豪屬幫助教學,犯案時間短,加上擊打程度明顯弱於同案被告人等原因,故判處較輕罰則。張賢斌及李海丁當庭表示不服並提出上訴,張嘉豪稱不會上訴。
縱使一眾被告在一審罪成,青島市檢察院同月21日提交《刑事抗訴書》,理由是,一審判決未充分體現對未成年人特殊保護、優先保護原則。此外,張賢斌是武術俱樂部實際負責人,並授意李海丁毆打死者等,罪責明顯重於李海丁,不過兩人同樣被判無期徒刑,屬於罪責刑不適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