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判決 豫男殺女法官
【明報專訊】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區法院女法官王佳佳上周三(7日)遭人割喉,傷重死亡。50歲黨姓疑兇翌日凌晨被發現在家中喝農藥畏罪自殺昏迷,警方將黨男送院搶救,暫無生命危險。
郾城區法院昨通報,證實該院立案庭副庭長、一級法官王佳佳被黨某行兇報復,不幸遇害,年僅37歲。最高法院院長張軍對王佳佳遭遇不幸表示沉痛哀悼,對家屬表達深切慰問。
通報指出,黨某今年4月駕駛電動單車與一輛私家車相撞,黨某輕傷,雙方和解未果,黨某於7月接受法律援助將負事故全部責任的私家車司機李╳╳告上法庭,索償約1.9萬元(人民幣,下同)。案件由王佳佳承辦,判決被告賠償部分醫療費約9400元,駁回黨某其餘索償訴求。黨某對判決不滿,7日傍晚6時持兇器潛伏在王佳佳居住屋苑地下停車場,並在停車場地下二層電梯口處襲擊王佳佳,割傷對方頸部,致她失血過多當場死亡。《現代快報》引述鄰居表示,王佳佳平常與母親、孩子居住在一起,事發前剛取完速遞,準備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