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RRSP超額10萬元被罰 稅局拒納「誠實錯誤」解釋
當事人雖無得益但未盡核查供款額責任
【明報專訊】一名納稅人近期因為向註冊退休儲蓄計劃(RRSP)帳戶超額供款,累計超過10萬元,被加拿大稅務局(CRA)徵收利息,利率是每個月1%。這名納稅人提出覆審,稅局指她超額供款理由不充分,予以駁回。
當事人在2020年向RRSP帳戶多供款了41,291元而沒有糾正,在隨後的納稅年度中不斷超額供款,2021和2022稅務年度的累計超額供款金額分別為50,891元和51,671元。
2022年5月,稅務局致函告知她超額供款,並對超額供款徵收罰款。納稅人於2022年10月致函稅務局,要求取消罰款,並堅稱她的超額繳款是「一個誠實的錯誤」,她並沒有從超額繳款中獲益,因為她的RRSP中的投資價值已經下降,而且「她正在採取措施取消超額繳款,以糾正這種情況」。
2023年1月,加拿大稅務局致函她,指她在提交2018和2020納稅年度的申報表時未報告其RRSP供款,這導致稅務局在評估2018年至2021年的納稅申報表時,無法向她提供有關其每年正確的未使用RRSP供款空間的準確信息。
根據《所得稅法》,如果超額繳款是由於「合理錯誤」造成的,只要採取了「合理措施」消除超額繳款,稅務局有權酌情免除超額罰款。如果加拿大稅務局拒絕這樣做,納稅人有權向聯邦法院對稅務局的決定提出司法審查。
她隨後要求進行二次覆審,但也遭到了拒絕。稅務局的表示理解,但指出:「儘管稅局不否認疫情和通貨膨脹對你生活費用的影響,以及家庭責任的增加,但你並沒有說明是什麼阻礙了你在投資RRSP之前進行必要的核實。對法律的無知不能被視為要求取消RRSP超額供款的理由。」
該納稅人向聯邦法院提起上訴,要求對加拿大稅務局的決定進行司法審查。
上月,法院作出判決,指該納稅人無法提供任何證據證明她曾採取措施核實其RRSP繳款限額,在法院庭上,她確認自己沒有採取任何此類措施,並承認「她沒有對 RRSP 超額繳款做出合理解釋」,因此敗訴。
Aaron Zhang, 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