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堅持促進民企 鞏港金融貿易地位
【明報專訊】新華社昨獲授權全文播發中共第二十屆三中全會日前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下稱《決定》)和習近平所作的《關於〈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的說明》(另見稿)。《決定》主要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家安全、國防和軍隊等方面部署改革,並提出到202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80周年,完成其所提出的改革。《決定》稱,將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
《決定》約2.2萬字,除引言和結語外,有15部分,分三節。第一部分為第一節,是總論,闡述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第二至第十四部分為第二節,是分論,主要從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國家安全、國防和軍隊等方面部署改革(見表)。第十五部分為第三節,主要講加強黨對改革的領導、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內容條目共60項。
《決定》指出,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總目標是繼續完善和發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出至2035年,全面建成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更完善,基本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基本實現社會主義現代化,為到本世紀中葉全面建成社會主義現代化強國奠定堅實基礎;另外提出到202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80周年時,完成《決定》提出的改革任務。
立法支援民企 設機制助營國家項目
近年來,民營經濟在內地的地位備受矚目,《決定》指出, 堅持致力於為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環境和提供更多機會的方針,制定《民營經濟促進法》,破除市場准入壁壘,促進基礎設施競爭性領域向經營主體公平開放,完善民營企業參與國家重大項目建設長效機制。
在中美角力的背景下,中國面臨科技被外國限制的問題。《決定》專設「構建支持全面創新體制機制」一節,表示教育、科技、人才是中國式現代化的基礎、戰略性支撐,必須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人才強國戰略、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統籌促進教育科技人才體制機制一體改革,健全新型舉國體制,提升國家創新體系整體效能。
改革教育培人才 免科技受限
在對外開放一節,《決定》表示,開放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鮮明標識」,必須堅持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堅持以開放促改革,以中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在擴大國際合作中提升開放能力,建設更高水平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其中,在「優化區域開放佈局」部分,《決定》表示將發揮「一國兩制」制度優勢,鞏固提升香港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中心地位,支持香港、澳門建設「國際高端人才集聚高地」,健全香港、澳門在國家對外開放中更好發揮作用機制。另外將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合作,強化規則銜接、機制對接;完善促進兩岸經濟文化交流合作制度和政策,深化兩岸融合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