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禁非公民助選出候選人 加強提名投票程序透明度
選舉事務署建議改革免外國干預
【明報專訊】加拿大選舉事務署(Elections Canada)建議進行改革以保障政治提名競逐不受外國干預,包括禁止非公民協助選出候選人,要求政黨公布競選規例,以及訂明禁止多次投票等做法。
選舉事務署在一份討論指南中概述上述擬議舉措,藉此幫助加拿大首席選舉事務官佩羅(Stephane Perrault,圖)草擬最終建議,並於今年較後時提交外國干預公開研訊委員會。有關討論指南說﹕「我們認識到,某些改革可能會為政治實體帶來負擔或影響內部政策。我們認為,有關舉措至關重要,獲選舉人信任的提名競逐,以及導致民眾質疑當選國會議員合法性的違規行為出現機會減少。」
加新社透過《資料索取法》(Access to Information Act)取得有關討論指南以及5月30日發給佩羅的相關簡報。有關指南是為政黨諮詢委員會(Advisory Committee of Political Parties)上月一次會議而準備的,是次會議讓已註冊的政黨跟首席選舉事務官,就選舉的進行、《加拿大選舉法》(Canada Elections Act)的管理以及跟政治融資相關的事宜進行討論。
該指南指,該委員會去年9月舉行的年度大會上曾表明,無意修訂提名競逐規則,但外國干預公開聆訊委員會在5月初公布的初步調查報告指,提名競逐可能是外國干預的一個途徑,在這種情況下,首席選舉事務官「有義務法加強提名競逐的透明度和安全性」。
發給佩羅的簡報指,《加拿大選舉法》目前只對聯邦提名競逐和參加者作出「有限監管」,比方說,只有接受1,000元捐款或產生同額費用的參加者才需要填交財務申報表。選務署無法驗證競選活動的門檻是否太低。此外,除了成功人士的身分之外,該法案未有訂明有關候選、投票、計票或結果報告的具體義務。
該指南認為,「討論初步構思」分為兩類,即加強提名投票程序和提高政治融資的透明度,至於一項關鍵的改革將規定提名競逐的選民必須是加拿大公民,這跟選舉資格的規定相類似,「非公民可能更易受到外國恐嚇」;此外,也允許獲得當前選民登記冊,可能有助及早檢查資格,還建議就公民或永久居民在提名競逐中投票設限。
其他擬議改革包括訂明政黨公布提名競逐規例,包括誰人可參與角逐、誰人可以投票、選民身分驗證、投票過程以及在有人挑戰選舉結果時如何處理等;訂明政黨公布更全面的投票結果,如投票數量和選票分布等;禁止明示誘導不合資格的人士投票、恐嚇影響他人投票意向、行賄或收受跟投票相關的賄賂和投多票等行為;訂明所有提名參加者提交財務報表;禁止大量購買黨身分或使用競選資金。有關指南強調,黨派仍可選擇在不舉行提名競逐的情況下選出候選人,「有關建議僅在舉行競逐期間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