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權會:平價招標缺設備 惡性循環
【明報專訊】事主丈夫李金華案發時為涉案承建商東主,事發後已無再從事密閉空間工程。對於庭上建議,李稱「有洢Y講就得,做就未必做得到」,而且施工場地由渠務署管理,「實際最清楚(潛在危險)麉Y渠務署」,認為雙方應加強溝通。工業傷亡權益會回應,這次事件是可避免的人為錯誤,渠務署作為場地負責人責無旁貸,勞工處對工程有巡查責任,而前線工人的個人裝備在意外時永遠是最後防線。
東主:庭上建議部分未必做到
李金華在庭外指出,涉案工程須在一天內完成,而每個氧氣樽的供氧量只足夠使用40分鐘,他們當時由早上9時許工作至下午4時才完工,同意當時裝備不足,稱「起碼我]要擺幾廿個氧氣樽落去做」,但同時亦會構成不便。據李的經驗,渠務署的外判工程單價均在5萬元以下,而購入性能較好的氧氣樽則須花費8萬至9萬元,「個成本我]做唔到」。
工業傷亡權益會幹事劉家樂認為,在平價招標下,財力及器材不足的中小型承判商難以負擔安全設備的成本,造成惡性循環。勞工處今年5月修訂《工作守則:密閉空間工作的安全與健康》,劉提及新指引對裝備有一定要求,期望政府能提高工程招標金額,並給予更多時間及空間承判商進行工程。
工權指渠署勞處公司三方有責
劉表示,事件中三方均有責任,離心機被錯誤開啟而令井中突然出現有害氣體,渠務署作為場地負責人責無旁貸;勞工處對工程有巡查責任,而前線工人的個人裝備在意外發生時永遠是最後的防線。據勞工處資料,在小蠔灣污水處理廠事故後,本港共出現4次密閉空間工業意外,共7人死亡。劉希望各方在研訊中汲取教訓,盡快落實改善措施以配合新指引,減低意外機率。
(死因研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