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台辦:「台獨」分子棄分裂可免刑責
海基會:與政院同立場 陸無司法權

[2024.06.27] 發表

【明報專訊】大陸上周發布22條意見作為「台獨」定罪量刑規範,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昨(26日)在例行記者會上指出,國家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具備堅實的法理基礎和充分的法律依據,是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凡是以身試法的「台獨」頑固分子,不管其身在何處,國家執法司法機關都將一追到底,依法嚴懲。

《意見》如何對台生效 朱:法律依據充分

大陸中央政法系統五大機關上周聯合發布《關於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的意見》(下稱《意見》),台灣陸委會回應「兩岸互不隸屬,制裁非法無效」。對於《意見》如何對台灣產生效力,朱鳳蓮昨表示,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這是無可辯駁的法理事實,也是國際社會普遍共識。國家依法懲治「台獨」頑固分子分裂國家、煽動分裂國家犯罪,具備堅實的法理基礎和充分的法律依據,是捍衛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的應有之義,也是維護兩岸同胞共同利益和中華民族根本利益的正義之舉。

對於島內一些過去曾主張「台獨」、但目前立場已發生轉變的人,大陸方面是否還會追究其刑事責任;朱鳳蓮表示,《意見》嚴格依法制定,堅持寬嚴相濟、罰當其罪。「台獨」頑固分子主動放棄「台獨」分裂立場,不再實施「台獨」分裂活動,並且採取措施減輕、消除危害後果或者防止危害擴大,符合相關規定的,可以依法不追究部分甚至全部刑事責任。

朱鳳蓮強調,這份司法文件不針對、不涉及廣大台灣同胞。「我們始終尊重、關愛、造福台灣同胞。」希望台灣民眾堅決反對「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積極參與兩岸交流合作,安心享受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紅利。

海基會斥破壞兩岸正向交流

另據中央社報道,台灣的海基會副董事長羅文嘉昨表示,以「22條意見」這類方式威脅、恐嚇,對兩岸正向交流不僅沒幫助,且會造成破壞與傷害。

羅文嘉說,海基會立場與台總統府、行政院、陸委會一致,「中華人民共和國對我們不具司法管轄權,任何的法律規範對台灣民眾沒有拘束力」。他指出,希望兩岸能夠透過正常交流、健康有序對話解決雙方歧異、促進理解,「如果促進正向交流是兩岸的共同目標,對岸應該要避免利用這種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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