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五違國家保育方針 粵港澳環團反新田科技城規劃
【明報專訊】城規會明日(28日)起一連4日開會討論新田科技城規劃大綱草圖,粵港澳三地共10個團體昨稱,科技城涉違反至少5項國家和大灣區生態保育方針,促委員勿草率通過修訂。被問到會否就規劃提出司法覆核,或向內地反映以便對港方提出修改規劃建議,香港觀鳥會高級保育主任黃雪媚稱,現時尚處「早期」階段,未完成規劃程序,惟不排除任何可能;內地環團則認為內地政府介入的難度較大。
發展局:項目不改濕地特性 有與內地溝通
發展局回應,新田科技城沒有與米埔內后海灣拉姆薩爾濕地重疊,通過實施緩解措施後,亦不會改變相關濕地的生態特性;政府一直與內地部門溝通,就如何確保不會改變濕地,漁護署今年初已與國家林業和草原局溝通和提供資料。
佔地627公頃的新田科技城,涉及填平約90公頃魚塘及約247公頃受保護濕地與相關用地,上月初完結的公眾諮詢,收到的申述逾93%反對規劃。三地團體包括香港長春社、綠色和平、香港觀鳥會、廣州珠灣人和生態環境研究中心、澳門生態股長等,團體將共同致函城規會要求嚴謹把關,勿草率通過修訂。
環團質疑改土地用途避保育
環團批評,發展局從未交代確實的科技用地需求,現時的修訂草圖,疑透過更改選址的原有土地用途,規避「不會有濕地淨減少」等保育要求,又批評局方屢次以「十四五」規劃支持香港發展創科為由,圖合理化大規模濕地破壞,選擇忽略保育原則,更涉違反「生態優先發展原則」、《濕地保護法》、《深圳灣(後海灣)濕地保育合作框架安排》等5項國家保育方針或法例。
環團舉例,新田科技城將會佔用150公頃濕地保育區,該區是逾205種鳥類重要覓食和棲息地,其中19種屬全球瀕危物種,或違《濕地保護法》要求。
廣州珠灣人和生態環境研究中心研究主管陸先生指出,《粵港澳大灣區規劃發展綱要》中,要求加強粵港澳生態環境保護合作及濕地保護修復,是「阿爺對香港的期望」,質疑發展科技城或破壞濕地,等同單方面珙龤F他稱,由於各地部門管轄權責問題,難推動內地部門與本港洽談,唯盼兩地政府間會有溝通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