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駁回省府上訴 公車局員工有權罷工
【明報專訊】安省上訴法院昨(23日)駁回省府對下級法院的裁決提出的上訴。該裁決指剝奪多倫多公車局員工罷工權屬於違憲。代表1.2萬名公車局司機及前線員工的Amalgamated Transit Union(ATU)113分會隨即宣布將在6月7日開始罷工﹐並指勞資雙方目前的談判中﹐無論在工作保障、薪金及福利方面仍有很大距離。
2011年,在自由黨執政下,安省政府頒布一項禁止多倫多公車局工會成員罷工的法律。去年,安省高等法院一名法官指該法律干涉工人的集體談判權利﹐裁定該法違憲。
省府為此提出上訴。
安省上訴法院昨日作出裁決﹐並表示:「下級法院法官在分析中確實存在一些錯誤,但這些錯誤沒有『致命地破壞』其結論,即該法律侵犯了公車局工人的集體談判權利。」
上法法院法官又指﹐省府提出的證據未能說服他全面禁止公車局罷工﹐是合理且必要,從而保護公共健康和安全、環境以及經濟﹔故他得出的結論是,立法機構擔心全面或局部公車停運所造成的公共危害﹐未得到證明﹔相反﹐罷工禁令對公車局員工的集體談判權利的影響則是顯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