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罪行查核擴私補運動教練 分階段涵義工現有僱員 警擬設網上申請應對需求

[2024.03.23] 發表
政務司長陳國基(後排中)昨主持兒童事務委員會會議,討論擴大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涵蓋範圍安排。圖為兒童事務委員會去年到政務司長官邸與小學生交流,同慶中秋。(資料圖片)

【明報專訊】兒童事務委員會昨日開會討論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擴大涵蓋範圍,加強保護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本報綜合最少3個消息,當局昨表示最快今年第三季將機制涵蓋範圍擴大至「準自僱者」,包括私人補習老師、運動教練、音樂導師等上門服務提供者,其後分階段擴展至義工、現有僱員及自僱者。據悉,警方擬增加5個提供24小時套取指紋服務的警署,並擬在今年第三季推出網上申請平台,應對日後查核申請增加。

明報記者 施晉宇 張煒明

最快第三季推 首階段涵多單獨接觸者

據了解,當局最快今年第三季落實?第一階段,擴大查核機制至「準自僱者」;當局憂查核機制系統未有足夠承受能力,故以風險為本形式,優先涵蓋多單獨接觸、風險較高者。消息稱,當局認為義工或涉單獨教授、過夜訓練或交流活動,團體未必熟悉所有義工,故機制需擴展至義工,惟本港有逾50萬登記義工,憂若首階段涵蓋義工,或導致無法查核較高風險者的性罪行紀錄,故有待首階段實行約一年,參考相關經驗後才擴展至義工。至於?第三階段則未有具體時間表,考慮到部分僱主已有措施查核僱員定罪紀錄,或僱主對現有僱員及自僱者有一定信任,故最後階段才會擴大至所有現有僱員及自僱者。

消息:自願性質 顧慮私隱可拒

政府發稿表示,政務司長陳國基昨主持兒童事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政府代表向委員介紹擴大查核機制涵蓋範圍安排,考慮到法改委轄下性罪行檢討小組委員會前年的建議,就分階段擴大範圍至現有僱員、自僱者和志願工作者,聽取委員意見。政府表示會加快優化查核機制,確保有足夠承受能力,減低兒童和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受性侵風險。

至於坊間擔心性罪行紀錄被濫用,消息稱機制仍屬自願性質,由僱主評估個別工作或活動風險,再決定需否查核,再由僱員或義工自行申請;若僱員??或義工憂慮私隱問題,大可拒絕申請相關紀錄。

兒童委會成員倡擴至非本地人

兒童事務委員會委員黃樂妍表示,不少研究證實兒童被侵犯後,自殺或患抑鬱症風險增加,影響身心發展,故贊同機制擴大範圍,形容「社會初心均是保護兒童」。她認為通關後來港工作的非本地人增加,而現時機制只涵蓋港人,故建議當局與海外機構商討,簡化非本地人申請紀錄的手續,方便日後擴大查核機制至非本地人。

身兼兒科專家的委員葉柏強形容,擴大查核機制涵蓋範圍屬好事,日後更容易找出不適合或高風險者,避免與年紀小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者獨處。

擬多5警署設套取指紋服務

消息人士表示,大部分委員昨關注擴大查核機制涵蓋範圍後,「一下子有數倍相關者到警署申請性罪行定罪紀錄」,當局在「硬件」上能否配合。據了解,警方正優化查核機制的電子系統,擬建立網上申請平台,讓公眾透過網上平台遞交申請表格和相關文件、查詢申請處理進度及繳交申請費用等。

現時市民申請性罪行定罪紀錄,只能到灣仔「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辦事處」套取指紋。據悉,警方計劃在北角、油麻地、牛頭角、屯門及荃灣共5間警署增設24小時套取指紋服務,申請人可預約採指紋,料有助節省申請時間,應對擴大範圍後申請大增。消息指出,當局擬再諮詢公眾,蒐集對擴大機制涵蓋範圍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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