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翠臺億元大維修 99%業主通過終止合約 昨特別大會 撤大廈管理委員會
【明報專訊】柴灣樂翠臺億元大維修,業主不滿法團未公開工程合約及造價過高,今年1月入稟土地審裁署,獲頒令召開特別業主大會,法團決定昨晚召開。昨晚約600名居民出席,原定晚上8時半開始,但直至10時才開始會議,截至11時許,法團主席瞿偉忠宣布因保安需要放工和交還場地而延會,在場居民舉手投票要求繼續及委任代表主持。小業主凌晨過後就各議程表決,公布分別以逾3萬業權份數即約99%,贊成即時終止及暫停大維修承辦商的工程合約,以及撤換現屆大廈管理委員會所有委員,同時選出新一屆11名成員包括主席。
晚上10時許開始
11時許宣布延會
業主大會分為周年大會和特別業主大會,分別於昨晚7時半和8時半召開,大批居民下午排隊等候,不少為老人家。現場規定若同時參與兩場需再次排隊登記,有居民擔心未能召開特別大會,故等至約8時半才登記,但直至11時許仍有居民排隊。廉署執行處前總調查主任查錫我到場,遭居民質疑角色,指他並非法團律師為何可出席,其間有警員到場維持秩序。
據了解,約晚上10時許才有人在台上發言,包括建築師和顧問公司代表,講述維修工程珙躩嶊G和案例;直至11時許,瞿偉忠宣布延期舉行會議,引起居民不滿。
民政處代表:
主席無權延會
民政處代表則稱主席無權延會,需在場居民決定,當時絕大部分居民舉手支持繼續。民政處代表稱只能提醒主席,如主席決定離開則只能尊重。瞿與其他法團委員先後離場,無回應傳媒提問。
綜合居民稱,去年6月業主大會通過大維修,並通過揀選工程公司及造價1.07億元的維修方案,比市建局估價6800萬元高出57%,每戶須付10萬元,當時法團稱可申請市建局資助。市建局稱屋苑樓齡未足40年,不合資格申請「樓宇更新大行動2.0」資助,有業主質疑被誤導投票。
工程搭棚翌月
管理公司請辭
工程公司去年9月底搭棚,服務屋苑38年的管理公司翌月請辭,發通告提醒業主指法團未提供工程資料,包括施工計劃書和工程進度計劃表、申請開工文件、圖則等,並分析屋苑財政,指不足以應付1億元以上工程費,冀法團盡快處理和公布資金及財務安排。
業主要求法團煞停工程,曾「手拖手」在屋苑內與工人對峙,並收集5%業主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並入稟土地審裁署,獲頒令須於本月14日前召開特別業主大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