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檢令誤發已檢測者 衛署一錯再錯
【明報專訊】衛生署於2022年新冠疫情期間向一名抵港外傭錯發強制檢測令,並兩度向外傭發信跟進。申訴專員公署接獲投訴後調查,發現檢測中心和衛生署強制檢測違例檢控辦公室出現連串人為錯誤,屬嚴重錯誤,裁定投訴成立。衛生署回應申訴專員公署稱,去年2月已開發改進監察系統,減低人為錯誤;本港前年12月已撤銷抵港檢測要求,新系統保留備用。
投訴後獲確認已檢測 外傭再收信
申訴專員公署去年接獲投訴,稱涉事外傭前年5月底接受抵港指定檢測,約一個月後接獲衛生署檢控辦發出強檢令,遂向檢控辦投訴,對方回覆確認事主已遵從檢測規定。不過同年10月底檢控辦去信跟進強檢令,事主再投訴,再獲確認毋須理會信件;去年1月中,事主再接獲檢控辦信件要求跟進強檢令。
檢測中心打錯護照號碼
檢控辦漏更新Excel資料
事主及其僱主向申訴專員公署投訴,指檢控辦接連出錯,令其蒙受極大壓力。公署去年8月完成調查,發現事主於該間並非衛生署管理的檢測中心接受檢測時,中心在系統錯誤輸入其護照號碼,多輸入一個數字,令政府資料庫找不到其檢測紀錄,遂向她發出強檢令。調查亦發現,檢控辦以人手將個案資料輸入Excel檔案,訂明需否進一步處理,事主兩次向檢控辦投訴後,檢控辦均沒在Excel檔案更新狀G。
衛署改進監察系統 申訴署指遲
公署引述衛生署回應稱,對事主及其僱主承受壓力和不便深表遺憾,並稱檢測中心錯誤輸入資料與檢控辦信件無直接關係,但若準確輸入資料,理應可避免後來的執法行動,至於檢控辦遺漏更新Excel資料則是無心之失。衛生署稱,2021年第三季已研究開發改進監察系統,翌年8月起開發,以取代Excel系統,同年12月本港撤銷抵港檢測要求,新系統則於去年2月完成,保留備用。
申訴專員公署認為事件是嚴重錯誤,裁定投訴成立。公署稱,檢控辦理應於事主強檢令屆滿後約5天查核是否遵辦,惟檢控辦未有機制確認,本案更於屆滿後逾3個月才去信,是延誤跟進。公署亦稱,事主個案於去年2月在檢控辦清理積壓工作時才與其他個案一併終結,反映檢控辦無機制監察和管理個案進度。
至於改善監察系統,公署認為衛生署理應於2020年11月實施抵港檢測相關法例時,隨即開發監察系統和壓縮開發時間,盡快妥善應付數目驟增的強檢令。公署建議衛生署檢討更新檢測紀錄指引,加強職員培訓,並檢討監察日後同類執法進度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