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隱專員:現私隱例可規管企業以AI蒐資料
【明報專訊】人工智能(AI)工具發展迅速,在開發及使用AI時往往觸及個人資料,有立法會議員關注本港相關法例能否保障個人資料私隱。個人資料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香港雖然未有專屬法例規管,但現有私隱條例亦可規管企業利用AI收集及使用個人資料。她說,公署正檢視28間機構利用AI收集資料的情G,料今年首季可公布報告,而公署於2021年已推出AI開發使用道德標準指引,供企業參考。
去年756起底投訴 減57%
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私隱專員公署2023年工作報告。私隱專員鍾麗玲表示,公署計劃今年發布AI治理框架,以及在開發或使用AI系統時處理個人資料的循規審查報告,並從保障個人資料的角度,為這些機構提供實用建議。
另外,公署去年共處理756宗「起底」個案,包括主動做網上巡查發現的個案及接獲與「起底」相關投訴,鍾麗玲指個案較前年的1764宗減少57%,而網絡上「起底」信息亦在公署大力打擊下跌近八成。
商界(第二)議員廖長江表示,公署去年接到157宗機構外泄個人資料事故的通報,較前年的105宗大增近五成,認為本港企業在保護資料外泄有改善空間,關注政府修訂《私隱條例》時會否將強制的通報機制涵蓋中小企。
議員指機構泄資料案增五成
鍾麗玲:正研強制企業通報制
鍾麗玲回應稱,署方正考慮設立涵蓋所有企業的強制個人資料外泄通報機制,但細節仍與政府審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