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23條 審計署長:凡新法皆審核 指國安法後有單位「沒當回事」 遂多檢視執行
【明報專訊】最近一份審計報告8個章節中,兩個針對維護國家安全提出建議,包括中大應就外間機構營運的校園設施,加強國安方面管理。審計署長林智遠接受本報專訪解說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他說《港區國安法》生效後,有政府部門及公營機構「完全沒當一回事」,故特意多加審視不同單位執行情G。政府現就《基本法》23條展開立法工作,林表明任何新法例、新政策皆會是審核項目之一。他又承諾署方會檢視簡約公屋、推動盛事等涉巨額公帑項目,但暫未納入5年規劃內。
明報記者 李淑瑤 黃偉超
國安法2020年6月30日生效,過去3份審計報告均有多個章節,審視各部門或機構落實國安法情G,並提出建議(見表)。林智遠稱國安法實施後,留意到有單位沒將法例執行到位,或未完全落實政府的新要求,因而有違法風險。他說維護國安人人有責,審計署有責任審視各受審核機構有否就國安法採取相應措施。
林智遠:「效率效益」即依法行事否
衡工量值式審計工作是針對受審核組織在履行職務時,所達到的節省程度(Economy)、效率(Efficiency)和效益(Effectiveness)。被問及國安法與三者關係,林表示效率和效益就是有否按法例行事,「若沒有,即是做得不好;若涉違法,那更加涉及錢銀」。他說有做和無做很易分辨,但何謂「跟足」及「跟少少」,則需小心考量是否符合法例要求。
倘所有組織國安「做得好」 下次未必再查
林說難以很科學地(scientifically)解釋何謂「風險」,但風險本身牽涉對或錯,而國安法是新法例,故過去特意審視。他假設謂,若今次審視8個組織(去年兩份審計報告共8章節,涉8個組織)在國安方面都「做得好好」,下次審視其他組織時則未必「再check」,反之亦然。
至於23條立法後會否成為重點審核範疇之一,林智遠先稱這是假設問題,其後稱凡是新法例和政府新政策,審計署皆會檢視;從署方角度而言,新的東西其風險相對較高。
承諾審視簡屋盛事 「剛落地」未納5年規劃
公共財政緊絀,本屆政府推出簡約公屋、推動盛事等多個大型項目,林回應時承諾一定會審視,但非短期之內,因有關項目才剛「落地」,有些仍在撥款階段,故暫未將其納入未來5年審計規劃中。他說過去審計署曾審計「盛事基金」,未來也會繼續做,而審計準則從未改變,只是前前後後有無機會去做。
被問到何時才是審視新政策合適時間,林舉例垃圾徵費延至今年8月實施,審計署不可能明年8月便查,「通常養到隻豬仔肥囓」,當問題愈積愈多時才有材料做審計;而新政策實施初期,社會需一定時間適應,「唔畀番幾年時間佢唔係好fair(公道)」。
選題覆蓋施政民生 非故意找錯誤
林說,審計報告選題的大前提是配合特首施政及貼近市民需要,且要全面覆蓋,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一定篇幅牽涉衣食住行,形容審計署是為機構驗身的「醫生」,「驗身不是到身體出問題才做,應是平時常去做」。他說署方非故意點出他人錯誤,而是希望提升整體政府部門和公營機構問責性和服務質素。
審計署多年來人手不足200人,每年需發表兩份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及一份政府帳目審計報告。林智遠稱,揀選審計題目時會考慮事情的重要性、時間性、所涉風險、公眾關注和所帶來的裨益,署方會按這五大原則規劃未來5年10個報告做什麼題目,署方亦於計劃工作時透過不同渠道,密切留意公眾和媒體所關注議題,以審計報告去提升政府工作表現和市民生活質素。
■明報報料熱線﹕inews@mingpao.com / 9181 4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