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費赴黎巴嫩助難民 港大女生獲律師會公益法律獎
【明報專訊】香港律師會每年嘉獎提供公益法律及社區服務的律師及律師行,今年新增學生組別,鼓勵法律學生回饋社會。得獎者之一的港大工商管理及法學士雙學位二年級生吳思瑜(Angel)曾自費到黎巴嫩貝魯特參與義務法律工作,她說有關經歷令她更相信讀法律及助人的意義,期盼將來可從事國際法工作,「世界、尤其法律不會瞬間改變,重要的是保持信念,令這個地方及制度變得更接近我們所想」。
今年新增學生組 57人獲獎
今年新增學生組共57名法律學生獲獎,港大服務時數最高的吳思瑜曾到貝魯特兩個月,協助當地非政府組織處理無國籍難民工作及實地探訪,也曾協助香港非政府組織處理外傭及免遣返聲稱者的法律工作。她憶述,貝魯特移工不少居住環境比較破舊,他們下一代因種族及法律面對無國籍問題,甚至地區安全問題。她形容親身見證弱勢經歷,是法律文件或在律師樓工作無法比擬,甚至愈做愈想做。
她說,雖然今日不知明日事,但希望盡量可循公法道路發展,「公法有趣之處,就是可成為改變的一部分,幫得一個當事人就一個,寫好一份文件就是一份,每次一小步做起」。
獲獎博士生 教小學生「寧枉勿縱」
另一名得獎的城市大學法律博士(JD)學生麥晉則曾到小學教授法律概念,形容學習同時授課有滿足感。他承認要解釋部分如刑事法中「毫無合理疑點」有挑戰,部分低年級學生或認為當事人「一係做過,一係無做過」,會向他們解釋法律有寧枉勿縱原則,還需講證據等。
律師會會長陳澤銘說,會方自2010年起舉辦公益法律服務及社區工作嘉許計劃,至今累計逾2000名律師、300間律師行得獎,貢獻超過55萬小時免費法律及公益服務。孖士打律師行首席合伙人董光耀說,公益法律與一般收費法律服務一樣,律師行不因不收費就隨便做,更因非政府組織或受助人無能力,「唔收錢,更加要認真去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