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略「申訴機制」 楊何蓓茵:運作佳毋須列明
【明報專訊】昨日公布的更新版《公務員守則》諮詢稿內容,有增亦有減,其中刪減部分包括公務員與政治委任官員的關係等,例如現行《守則》列明,除公務員事務局長及律政司長外,一般政治委任官員不涉及公務員仕途相關事宜,包括聘任、晉升等;新版守則未見相關部分,但提到公務員須向所屬的主要官員提供坦誠、有據可依和持平的意見。
現有版本的《守則》列出6項公務員須恪守的基本信念,其中「行事客觀、不偏不倚」,未見在更新版的12項基本信念保留。被問到原因,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表示,並非刪除「行事客觀、不偏不倚」的有關規定,只是重組相關意思,融入12項信念中的專業精神、政治中立等其他章節。
刪「不偏不倚」信念 稱融入別項
更新版亦刪除原有的「溝通、投訴和申訴機制」部分。楊何蓓茵稱,因現行政治任命官員及公務員合作分工,經逾20年運作後已十分暢順,認為不需要再以長篇幅列明,故省略相關內容,強調申訴機制依然存在,官員守則中亦繼續有相關規定。
翻查現有《守則》,「公務員與政治委任官員的關係」的部分列明主要官員、副局長、政治助理及公務員間的分工及各自職能;「溝通、投訴和申訴機制」則明確列明,若公務員覺得被指令處理違法工作時,可採取的措施,包括與上司溝通磋商、向所屬決策局、部門等相關機構按投訴程序投訴,甚至可提交至特首處理的申訴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