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僕守則擬禁批政府 涵網上言論 私下言行須避誤會代表當局 消息:私訊外泄亦要負責
【明報專訊】公務員事務局長楊何蓓茵昨日公布更新版《公務員守則》(《守則》)諮詢稿,新增不少篇幅提及憲制秩序、維護國家安全等內容,現行《守則》的6項公務員基本信念則新增至12項,首項是「維護憲制秩序及國家安全」,並大幅修改「盡忠職守」及「政治中立」部分,其中前者新增「不可以公務員身分批評任何政府政策」,包括於網上及社交媒體。政府消息人士表示,即使在私人社交平台或私人群組的說話,一旦泄漏或有違保密原則,該公務員亦須負責。
基本信念增至12項 首項「護憲制國安」
更新版《公務員守則》的諮詢稿共有22頁,內容共分81段,當中27段提及「一國兩制」、國家安全及憲制秩序內容。現行《守則》引言的第一句為「公務員隊伍是政府的骨幹」,說明公務員的職能和職責等;更新版引言的全數4段都沒提及「公務員」,取而代之有不少篇幅關於「一國兩制」,例如第一句為「香港回歸祖國以來,在『一國兩制』這史無前例的偉大創舉下,……」等內容。
楊何蓓茵昨日出席記者會表示,更新版守則的諮詢期於明年1月19日截止,為期約一個多月,已會見公務員敘用委員會、4個中央評議會的代表,其後亦會與其他職工會代表見面,及到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聽取意見。她未有透露工會對諮詢有何意見。
楊何蓓茵稱不查私訊紀錄 違規必跟進
更新版的12項基本信念中,「盡忠職守」部分有不少改動。現行《守則》提及公務員要以服務市民的精神及專業態度行事,面對及處理公眾事宜要公正持平、反應迅速等。更新版則加入公務員表達意見的原則,除了不能以公務員身分在網上及社交媒體批評政府,亦包括以個人身分發表意見或活動時,「須避免」令人誤解其言行代表官方立場;又要求公務員身為行政機關一員,不應令市民質疑政府,內部討論時則應敢於發表不同意見。
對於修訂會否令公務員言論空間收窄,包括政府會否要求公務員交出通訊紀錄、監察公務員的社交平台等,楊何蓓茵昨稱公務員在網絡上的行為與現實世界並無分別,故亦須在遵守規定下表達意見,但不會要求提供私人通訊紀錄作調查核實,不過一旦發現公務員違反守則,當局會採取行動,包括紀律處分。
香港公務員總工會主席馮傳宗支持並歡迎更新版守則,稱公務員應肩負落實政府政策的責任,現行守則未有就此作明確規定,認同諮詢稿的規定有所增加及更具體。第一標準薪級公務員評議會主席職方主席莫樹梅及紀律部隊評議會(職方)昨亦發聲明支持更新守則。
梁籌庭:發言身分難界定 言論空間縮
高級公務員評議會、香港高級公務員協會代表彭禮輝則稱,需時研究細節,但他同意個人不可代表政府發言,強調公務員有發表意見的權利,守則要在中間取得平衡,認為守則目標並非滅聲,「政府都不希望係咁」。香港公務員工會聯合會總幹事梁籌庭則認為修訂會收窄言論空間,因難以界定公務員以什麼身分發言,他們「洗唔甩公務員身分」。
另外,立法會「公務員及資助機構員工事務委員會」主席郭偉強表示,歡迎新修訂並稱新版本較現時更全面。他稱諮詢稿保留「政治中立」字眼,除了解釋更具體,亦可防範「軟對抗」,舉例諮詢稿列明公務員不可消極執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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