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圍警大興基地 9被告開審前認集結
【明報專訊】2019年10月30日網上有號召包圍位於屯門的警方大興行動基地,當晚逾200名示威者在基地外叫囂堵路,警方拘捕多人,其中12人被控參與非法集結及違反蒙面法。案件原定昨日在區域法院開審,其中9人開審前承認非法集結。案情提及部分被告躲避追捕時逃入住宅大堂,進入升降機前被警員截停;另有被告在月台上為掙脫警員,跳入輕鐵路軌。法官將求情押至11月24日,暫定12月8日判刑,其間9人須還押。
反蒙面罪不起訴 其餘3人續受審
承認非法集結罪的9名被告,依次為客戶服務員彭國豪(現年26歲,下同)、無業張家俊(23歲)、學生鄧泓祥(21歲)、侍應伍栢衝(24歲)、學生關善瑜(21歲)、學生吳筠怡(24歲)、學生王靜儀(25歲)、兩名分別17歲及18歲男生。18歲男生另承認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罪,涉及一支雷射筆。各人餘下的違反蒙面法罪不予起訴。
案情指當晚8時半,逾200名示威者集結在大興行動基地外,叫喊辱警口號,另有約60名政府支持者聚集在基地正門前,與示威者對罵。警方要求兩派人解散,政府支持者隨後離開,示威者沒有理會,開始拆毁欄杆,搬到路上架起路障。
基地外叫囂 另有政府支持者聚集
警方於9時半驅散,示威者四散而逃,其中彭、伍、關、吳及18歲男生一同逃入兆軒苑逸生閣地下大堂。警員追入住宅大堂截停5人,發現5人均非住戶,亦在18歲男生背囊內搜出一支雷射筆。鄧於輕鐵建生站月台上被截停後掙扎及跳入路軌,他跑往對面月台時被制服。餘下3人均於建生邨附近被捕。現場片段拍攝到9人於案發時行為,涉及拆毁欄杆、打傘遮掩示威者及用電筒照射政府支持者。
其餘3人,即無業吳顥筠(20歲)、地盤工人陳樂期(24歲)及15歲男生不認罪受審,審訊今日繼續。
【案件編號:DCCC746、757/20】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