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准保釋:相信香港法律
【明報專訊】屢在街頭奏《榮光》的「二胡伯伯」李解新以往曾遭票控,審訊後被裁定一項「沒有許可證而奏玩樂器」罪不成立。不過,他在本案被裁定4項相同控罪等成立,准以現金2000元保釋等候上訴 ,其間不得離港。李解新步出法院時表示「相信一國兩制,相信香港法律」。
李解新於庭上以普通話親自陳情,稱「不承認犯罪」,他透露曾做通波仔手術,自言「就算死在監獄有什麼所謂」。他又質疑裁決不公正,否認拉奏《願榮光歸香港》,而是奏立法會議員何君堯有份合唱的《願平安歸香港》。
去年東涌拉二胡罪脫
官稱單單無證奏樂不足以定罪
李解新於另案否認去年4月在東涌拉奏二胡,去年8月裁定表證不成立及獲發500元訟費,惟4天後暫委裁判官談立豐提出覆核,改為裁定表證成立。李自辯被裁定罪脫,談官認為控方未證明被告當時造成滋擾或阻礙,例如使途人掩耳或繞道;單單沒許可證而奏樂器,並不足以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