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制《願榮光》 上訴12月審
【明報專訊】律政司早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禁制令,禁止在具違法意圖下傳播反修例歌曲《願榮光歸香港》,或令歌曲被誤認為是香港的「國歌」,高院拒批臨時禁制令,律政司不服提上訴,質疑法庭應「遵從」行政機關對國家安全風險的判斷。法官陳健強上月批出上訴許可。司法機構網頁顯示,上訴案排期今年12月19日審理。
高院法官陳健強在今年7月28日,以禁制令沒有實際效用為由,駁回律政司的臨時禁制令申請。律政司不服上訴,陳官上月30日批出上訴許可,他質疑律政司欲重新爭辯案件已處理過的議題,但基於國家安全的重要及牽涉新的法律領域,批准當中6項上訴理據。
律政司上訴理據:
法庭應遵從行政機關判斷
律政司上載的草擬上訴文件顯示,主要理據涉及特首今年7月11日首次根據國安法47條發出證明書,指《榮光》禁制令涉及國家安全。律政司主張此證明書對法庭具約束力,法庭應該「遵從行政機關的判斷」,不應將自己「錯置」於與行政機關同等的位置,質疑原審未有考慮國安具凌駕性的重要原則。
【案件編號:CACV 274/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