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國安法改政綱無公布 鄭:公民黨怕影響勝算
【明報專訊】民主派「35+」初選案昨日進入第72天審訊,前公民黨區議員鄭達鴻作供稱,公民黨因應《港區國安法》生效而修改政綱,不提否決權,但又「驚人見到佢哋(立場)縮得咁勁,影響勝算」,顧及初選選民政治立場「較黃」,投票日前並無明顯改變說法,亦不曾公布新政綱。鄭達鴻稱自己在否決財政預算案上跟公民黨的立場不同,當選後或不跟黨投票,法官形容鄭猶如公民黨的「害群之馬」(black sheep of the Civic Party)。
不跟黨投票 官形容害群之馬
昨日是鄭達鴻第六天自辯,被控方問有否閱讀其facebook專頁的留言,鄭表示留言甚多,不會逐一閱讀;控方質疑撒謊,鄭則指每天擺設街站等,職責不止看留言。
控方接着展示公民黨2020年7月的會議紀錄,並提到公民黨新政綱,鄭透露公民黨因應國安法生效而修改政綱,原本提倡「否決權」,改為爭取立會「主導權」,原表明「反對」國安法,新政綱改成「撤回」國安法(見表)。
鄭達鴻又透露,新版政綱原本打算初選後推出,可是最終因立法會選舉延期而沒有公布。此時,法官李運騰追問,為何公民黨沒有發表新政綱,讓選民在初選投票時參考,鄭表示該黨沒透露原因,但他相信屬公關考慮,公民黨很擔心國安法生效後改政綱,會給人過分退縮的印象。
「否決權」變「主導權」
「反對」國安法變「撤回」
李官再問:「公眾豈非應該要知悉公民黨立場有變嗎?」鄭達鴻表示,公民黨主要考慮勝算,他解釋在初選投票的並非正式選舉的所有選民,而是「最黃或偏黃」(支持反修例運動)的選民,年長選民或因傳統票站減少而不投票。鄭達鴻承認公民黨當時仍然主張否決財政預算案,但是為了取得選舉「入場券」而未有公布新政綱。
政綱另提到彈劾特首,法官李運騰關注事後才成立調查委員會,是否未審先判;鄭達鴻指出,公民黨認為政府需要為社會運動負責,他引述《基本法》稱,立法會可提出彈劾議案,再報請中央決定。
鄭:公民黨怕人覺得太退縮
至於公民黨同年6月聯署「墨落無悔」聲明書,當中列明行使否決權否決財政預算案,鄭達鴻重申這是黨的立場,非自己個人立場,以黨名義簽聲明冀保留彈性。惟李官反駁,若鄭當選後改變立場,會影響他的誠信,鄭強調可以退出公民黨、豁免跟黨投票,或待公民黨解散。
法官陳慶偉留意到公民黨facebook專頁有逾6萬人追蹤,獲市民支持,問鄭達鴻為何採取與黨不同的立場,自行提出議程,形容鄭是該黨的「害群之馬」;鄭自言如果想改變,他須先成為立法會議員,在黨內才有議價能力。
分歧也不退黨 鄭稱考慮勝算
陳官續問,鄭為何不改投其他政團,例如街工;鄭回答,公民黨是當時最有勝算的位置。審訊下周一(26日)續。
【案件編號:HCCC 69/22】
明報記者
(初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