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球場環評獲批 佈局須改 發展局:9?1收地 高球會:續保護「活古蹟」
【明報專訊】粉嶺高球場建公屋計劃的環評報告闖關成功,環保署長昨日「有條件批准」環評,條件包括負責項目的土拓署須檢視及修改擬建房屋發展的詳細佈局設計,以盡量保育約0.4公頃的林地(見圖)。本報獲悉,土拓署上周三環諮會開會翌日已向環保署提交補充資料,但未有提出修改房屋佈局的具體建議,對於環保署長在此情G下「有條件」批准環評,有現任環諮會委員表示失望,冀環保署長嚴謹把關。發展局稱,政府會如期9月1日收地。
有環諮委員失望 促署長把關
發展局稱,土拓署會與相關部門跟進環保署長要求,並向城規會交代;「不論城規程序進展如何」,政府會於高球場涉及發展部分的32公頃土地短期租約屆滿後,於9月1日收回土地,交由土拓署展開工程。
香港哥爾夫球會昨日發聲明表示極度遺憾,稱環保署提出的批准條件與緩解措施,完全是基於嚴重錯漏的環評報告作出,未能確保高球場擬議發展用地的生態完整,球會將密切留意政府就發展計劃所採取的進一步行動,並繼續保護這個擁有112年歷史的「活古蹟」。
補充資料交8日批准 環署稱審慎
環保署表示,有關決定是經全面和審慎考慮該環評報告、環評研究概要、環諮會和公眾意見,以及土拓署提交的附加資料後作出,署長認為報告符合環評研究概要規定,故決定按《環評條例》有條件批准環評報告。
環諮會上周三討論土拓署提交的8項補充資料時,認為當中兩項未能全面回應委員關注,當中包括擬建房屋詳細佈局設計,要求環保署長審批時考慮附加條件,當日環保署表示收到土拓署附加資料後會再決定是否批准環評報告。事隔8日,該報告獲批准
發展局昨日表示,留意到環保署長有條件批准該環評,要求土拓署重新檢視公營房屋發展的佈局設計,以盡量保留房屋用地中的林地,並須在發展前向環保署長就公營房屋發展的擬議修訂佈局,以及就樹木保育、景觀和視覺等方面分別提交報告,以作審批。
發展草圖呈行會擬延長限期
「讓城規有時間審議」
發展局又指,政府去年已就高球場發展計劃向城規會提出申請,隨蚗舋報告獲批,城規會稍後會安排公聽會,處理公眾意見,而為讓城規會有充足時間聆聽及審議程序,規劃署將建議城規會根據《城市規劃條例》尋求批准,將「粉嶺/上水擴展區分區大綱草圖」提交行政會議的限期,延長6個月至今年11月30日。
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劉國勳稱,希望部門認真對待環保署長提出的條件,特別是重新檢視發展規模,是否能與北部都會區作整全規劃,以及房屋項目對當區交通的影響。他指高球場周邊一直是交通黑點,政府應提出如何解決車流問題,令居民安心。環諮會前委員文志森分析,環評報告有法定效力,故一般情G下,項目倡議人會待報告獲批後向城規會提交規劃申請,今次環評報告迅速獲批,更有利政府闖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