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租金廣告收入多 未反映整體業務
【明報專訊】港鐵票價調整機制檢討出爐,引入以香港物業發展利潤因素掛u扣減增幅。多名立法會議員對檢討後的計算方法有保留,質疑未能反映港鐵整體業務,例如物業租金、廣告收入等。
提出以「基本業務利潤」計算車費增幅扣減的議員張欣宇認為,港鐵今次作出多項原則性改變,幅度卻太「縮骨」。他引述港鐵過去10年基本業務利潤年均逾90億元,單計香港物業發展利潤則年均逾30億元,兩者差天共地,亦質疑要扣減0.7或0.8百分點的門檻過高。
張欣宇稱,以物業發展利潤計算,「聽落去」回應了市民對港鐵「靠物業賺大錢」的批評,實際扣減卻絲毫不划算;又稱港鐵不少收入來自收取商戶、辦公室及住宅租金,新計算方法未全面反映港鐵業務,對當局邏輯感不解,「為何會有這個(龐大)租金收入?就是因為整個公共交通政策給港鐵很大競爭優勢」,重申以基本業務利潤計算才「最均真」。
田北辰:未必每年賺50億 變相無變
實政圓桌田北辰批評,利潤掛u力度儼如隔靴搔癢,物業發展利潤超過100億元一律只扣減0.8百分點加幅,計及將取消的0.6百分點特別扣減,實際額外扣減0.2百分點,形容「濕濕碎」,而港鐵並非「年年有樓賣」,未必每年都可賺超過50億元,變相維持只扣減0.6百分點。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民建聯陳絔g對新方案感失望,質疑車費加幅扣減「出手太低」,影響不大。他亦不滿港鐵未取消隔年累積加幅,建議設立機制撤銷延後兩年的加幅。
至於港鐵處理延後加幅的方法,張欣宇認為問題根源在於每年車費加幅太大,如能準確反映港鐵營運成本,未必需經常觸動延後加幅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