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立場刊文提及劉曉波 控方:聽個名都知唔妥 鍾沛權憂定框架 限制所有評論
【明報專訊】「立場新聞」涉串謀發布煽動刊物案,昨於區院進入第37天審訊,控方針對傳媒人區家麟兩篇評論國安法博客提問,多次質疑沒準確列出事實基礎恐誤導讀者。前總編輯鍾沛權反指控方逐句挑剔,「好似想定一套前所未有黈堿[」限制所有評論文章。控方質疑文章談及諾貝爾和平獎得主劉曉波,提到中國的「瘡疤」,「聽個名都知唔妥當啦」,惟在辯方要求澄清後,改稱留待明天續審時處理。
控方針對用作檢控本案的17篇文章,其中兩篇區家麟的博客〈「煽動」作為一種法律武器〉及〈穿官袍戴假髮演一台爛戲〉提問。前者形容叫喊「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便足以被控煽動。
控方引述內地憲法
指推翻中共即推翻國家 即違法
控方引述內地憲法,列明中共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最根本特徵,反映憲法禁止破壞中共的領導,「你推翻我(中共)咪即係推翻個國家」。在國安法出現後,顛覆國家政權成為控罪之一,明顯違法。
鍾:推翻可經合法協商修憲
鍾沛權則認為,推翻執政黨地位的過程可以經過合法的協商、修憲,「唔敢講一定違法」。
控方又指支聯會在上文發布3個月後,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情包括舉辦活動及撰文,推動上述綱領,總結案件並非如文中所述「嗌口號咁簡單」,而是包括不同方式推動綱領。鍾沛權認為支聯會案的核心是「結束一黨專政」綱領,文中描述有一定事實基礎,又直言在本案討論未開審的支聯會案「好奇怪,我冇乜資格去討論」。
文章亦列出劉曉波、內地維權人士支持佔中等4個例子,解釋內地對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理解。控方質疑文章刻意提及劉曉波,「仲唔係你(中國)嚚H疤?」、「聽個名都知唔妥當啦」。
辯方反問,「我唔係好明,劉曉波聽個名都知唔妥?」控方改問其他議題。
控方另引述不同新聞報道,反駁上述維權人士因「廢除一黨專政」等言論被定罪,並非僅因支持佔中違法。鍾沛權強調作者原意是歸納他們被針對的原因,而他們確實因支持佔中被捕;鍾又稱,假如任何文章只要未能鋪陳所有正反意見和事實、未達控方標準便屬煽動文章,效果將極嚴重。他舉例若建制派投稿批評「反中亂港」者,即使沒有列出事實依據,他也不難理解箇中邏輯,會發布文章。
【案件編號:DCCC 26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