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願加保險費寧提高墊底費 大廈倘出事單位業主蒙損失
【明報專訊】由於面對保險費用增加﹐部分柏文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因不想支付更高的保費﹐故寧願提高墊底費。但當有事發生﹐要向保險公司索償時﹐單位業主便首當其衝。
多倫多市居民Irene Ricci住在多市怡陶碧谷一棟柏文大廈5樓一個單位。去年3月某日﹐獨居的她在外過夜﹐誰知就在當晚﹐廁所一條供水管爆裂﹐除令單位水浸外﹐水更一直滲到一樓單位。
Irene有為自己單位購買了保險﹐物業管理公司亦有為柏文大廈一些公用地方購買保險。只是2年前﹐保費增加﹐但物業管理公司為免支付高昂保費﹐故寧願提高墊底費至5萬元。對此﹐Irene聲稱不知底蘊。
Irene的女兒Sandra解釋﹐母親的保險可彌補大廈保險的墊底費﹐但由於墊底費提高至5萬元﹐尚有27,657元的差額﹐這筆費用則要Irene支付。
當她聯絡大廈的物業管理公司Wilson Blanchard Management時﹐後者表示﹐有關保險墊底費的改變﹐他們早已將通告送到大廈內每一個住戶。
Wilson Blanchard Management的公共關係部總監Tom Womack表示﹐根據共管柏文大廈公司附例第12.3條﹐如單位或單位持有人造成破壞﹐物業管理公司有權向單位住戶索取修理費。
他又指出﹐柏文單位的住客及業主應了解作為業主和鄰居的責任。而Irene所支付的費用﹐並非由物業管理公司據為己有﹐而是用來支付大廈因受損而需要維修的賠償費用。
向柏文業主和業主立案法團提供資源及信息的安省柏文管理局(Condominium Authority of Ontario)提醒﹐住客應留意由管理處發出的所有文件﹐尤其是那些有關保險處理範圍的文件。
安省柏文管理局行政總監達福(Robin Dafoe)表示﹐任何有關改變保險墊底費或其他保險的詳情﹐都必須在30日內通知住客。業主應閱讀所有由管理處發出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