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規範地名 禁誇大怪誕洋化重名
【明報專訊】有些古怪地名街名能成茶餘飯後話題,但也有些名字因不規範而要更改,內地2019年展開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工作,國家民政部、公安部等6部委當年5月發布《關於進一步清理整治不規範地名的通知》(下稱《通知》),指一些地區存在「大洋怪重」等不規範地名(見表二),並列出廣州、珠海、汕頭、惠州、雲浮5市第一批不規範地名名單,指犯「大、洋、怪、重」而要整改。其中廣州上榜23處,被指名稱「怪」或「 大」。
何謂「大洋怪重」,《通知》的具體解釋指,「大」是指地名含義、類型或規模刻意誇大,遠遠超出實際,如名單中廣州白雲區的一品湖山;「洋」是指以外國人名地名、使用外語及漢字譯寫形式的「洋」地名,如海珠區的「羅馬家園」;「怪」是指盲目追求怪誕離奇,地名用字不規範、含義低級庸俗或帶有濃重封建色彩的「怪」地名,如花都區的「雅居樂錦城花冠集」;「重」是指一定區域範圍內多個地名重複或同音的「重」地名,如一些城市多處都有「建設路」「人民路」「解放路」等重名道路現象。
雖然當時「上榜」地點迅速改名,但行動在各地引發熱議,一方面質疑究竟是改地名還是改樓盤名,另一方面也認為標準很主觀,甚至有網民表示,北京奧林匹克公園、阿里巴巴、中國琱j都應該要改名了。後來民政部為此發文,重申整治原因與標準。
穗訂8命名規定 違者罰款10萬
其後,廣州市在2021年4月通過《廣州市地名管理規定》,訂明8種地名命名規定,包括不得使用內容含義庸俗或帶封建迷信色彩詞語;反映當地歷史、地理、文化和地方特色;建築物、住宅區地名應相適應的佔地面積等。同時,一般不用人名命名地名,禁用國家領導人名字、外國人名;禁用企業字號、商標、產品名稱命名公共設施;避免使用生僻字或者易產生歧義的字,以及避免同音、近音字。《規定》還明確,違反上述規定的,例如樓盤名稱,由民政部門責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最高罰款10萬元人民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