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准不諳樂理警長任《榮光》專家證人
【明報專訊】控方於開審首天表示要傳召一名「對《榮光》有深入認識」的警署警長以專家身分作供。辯方一度提出爭議,稱對方在網上搜尋有關資訊後「照單全收,未經求證」,並認為專家身分應建立在某一門科學上,而非隨意加上名銜。裁判官屈麗雯考慮證人證供、控辯雙方陳辭後,裁定該警署警長就研究《榮光》有專家證人資格。
庭上透露,控方去年9月排期審訊時,無提出欲傳召研究《榮光》的專家警長。該警署警長直到上月初才按指示着手研究《榮光》,控方在庭上承認做法不理想。
網上蒐資料 上月收指示研究 稱知歌曲出處、播放次數
隸屬網罪科的警署警長徐志聲就其專家證人資格出庭供稱,他具學士學歷,自2019年在「網上巡邏」時,常見《榮光》在不同平台上出現。徐沒有擔任專家證人的經驗,是次研究主要依靠網上蒐集。
辯方先問徐是否熟知《榮光》的節奏、拍子及曲風等,徐表示對音樂無認知,其研究不在音樂上,而是其他多方面研究,包括對《榮光》的出處、在不同媒體播放的次數及出現原因,有一定認知。辯方又問徐沒有親歷其境,如何確保網上影片的真偽,徐認為影片沒有被剪輯,但同意亦不能排除有後期加工。
控方:指控基礎非音韻曲調
控方陳辭稱,指控基礎並非《榮光》的音韻曲調,而是《榮光》存在的意義、使用情况,從而構成侮辱國歌。辯方則稱,徐實際是研究《榮光》其中的應用情况,但控方硬說他是《榮光》的研究者屬「文不對題」,而且徐對於網上未經核實的資訊「照單全收」,等同傳聞證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