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張崑陽帖文 設計師認煽惑投白票判緩刑
【明報專訊】44歲平面設計師於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時,在社交平台轉載或展示張崑陽煽惑他人在該選舉中投白票或不投票的帖文,昨在東區裁判法院承認「在選舉期間內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裁判官認為本案控罪嚴重、影響立會選舉,須判處監禁,考慮到被告認罪及背景良好,認為屬單一事件,判被告監禁兩個月,緩刑18個月。
附標題「唔投票係出於自願,無被人煽動」
辯方求情稱,被告胡康騏(44歲)沒有案底,曾多次於設計比賽獲獎,他和妻子先後失業。被告親撰求情信顯示已有悔意,他早前亦配合廉署調查,將手機解鎖,而且認罪節省法庭時間。
案情指出,2021年立法會換屆選舉於12月19日舉行,曾參選2020年立法會選舉的張崑陽離港後,於2021年12月15日在facebook發帖文,呼籲市民不要在選舉投票,以令投票率下跌及政府尷尬。被告當日用「Ricpan Woo」的facebook專頁分享該則帖文,附以標題稱「唔投票係出於自願,無被人煽動」,以煽惑他人杯葛選舉,帖文讓公眾可瀏覽。2022年5月27日,廉署人員拘捕被告並檢取其手機,但未能閱覽涉事帖文;被告在警誡會面查看截圖,他承認是帳號的唯一用戶。
至今9被告8認罪 全緩刑
此外,張崑陽涉在選舉期間展示帖文,煽惑他人不投票,去年底被通緝至今。廉署調查2021年立法會選舉中有關煽惑他人投白票的帖文,分案起訴9人,其中8人認罪,判囚兩個月,緩刑18個月至24個月,餘下一名被告、股票交易員郝建朝(29歲)尚未答辯,將於下周二(17日)再訊。
【案件編號:ESCC 225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