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狎同住智障侄女 清潔工認「衰鹹濕」囚16月
【明報專訊】育有一女的清潔工涉威迫利誘同住的14歲智障侄女,在家中3次伸手入侄女內衣抓胸,以及隔茧u褲觸碰她下體,其中一次非禮長達兩小時,事件最終由社工揭發報警。清潔工昨日在區域法院承認3項非禮罪,判囚16個月。法官練錦鴻批評被告利用長輩及同居一室之便,又以收回手機及提供零用錢的手段威迫利誘,令X在不情願之下供其淫辱,對X本來坎坷的年輕生命帶來痛苦,監禁是無可避免。
根據控罪,2019年11月10日至2020年2月2日期間,現年41歲的被告分別3次在東區住宅非禮當時約14歲的女童X。辯方求情稱,被告妻子早於2013年去世,兩人育有一個與受害人同齡、現年17歲的女兒,由岳母照顧;被告今次犯案只因把持不住、一時衝動,還押期間已反省,亦已搬離單位,重犯機率微。
事主曾遭父母虐待 事後受祖父責備
官斥被告「對坎坷生命帶來痛苦」
法官判刑時引述心理醫生及精神科醫生的報告表示,X受事件影響極大,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群(PTSD),她感到內疚,亦被祖父責怪她令叔叔被捕,事件不停在其腦海浮現,為她帶來痛苦。法官特別指出,X的生活一直坎坷,1歲時已因遭父母虐待,兩次被送往保良局;X回家又遭叔叔性侵,更受祖父責備。另外,X的智商只有67,亦患有過度活躍症。
法官續指,X的情G令她易受成年人剝削,而被告與X的年紀相差極大,雖無證據顯示被告是X的監管者,本案未至於違反誠信,但被告利用長輩及同居一室的方便,加上威迫利誘侵犯X;3次非禮事件在短短數月內發生,被告乘其他家人不察覺作案,令X身體受傷害。法官稱,被告的行為令家庭破裂,決定以24個月為量刑起點,認罪扣減後總刑期為16個月。
案情指出,X與被告、祖父母及兩名妹妹同住。被告要求X乘其他家人睡荇禸鴠L睡房「打機」及「陪唌v,其間非禮X,兩度在完事後給予X零用錢200元。事件揭發後,X表示擔心被告會收回電話,所以才忍受對方侵犯。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衰鹹濕」而摸X胸部及下體。
【案件編號:DCCC10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