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註冊安全 針後異常不再獲賠
【明報專訊】政府昨公布,本港3款新冠疫苗包括科興、復必泰原始病毒株疫苗及復必泰二價疫苗的藥廠,可向私營市場銷售及供應這3款疫苗,惟日後在私營機構接種新冠疫苗將不獲疫苗保障基金賠償。有關注病人權益組織批評此舉減少對病人保障,或無助鼓勵市民打針。有專科醫生認為設補償機制會間接引致公眾「疫苗猶豫」,政府應檢視是否繼續維持機制。
梁子超:可減疫苗猶豫
政府本周二(20日)宣布,3款新冠疫苗已根據《藥劑業及毒藥規例》獲註冊為香港藥劑製品。政府昨發新稿再公布,藥廠可向私營市場銷售和供應這3款疫苗,並指註冊新冠疫苗已具相當數據支持屬安全有效;因此,在政府疫苗接種計劃下,由於疫情初期新冠疫苗安全數據有待累積而為接種者提供額外保障所設的疫苗保障基金,將不適用於施用註冊疫苗後引發的非預期嚴重異常事件。醫衛局其後補充,在政府接種計劃下接種新冠疫苗,仍在疫苗保障基金範圍內,但日後在私營機構接種將不獲基金保障。
政府接種計劃下仍可索償
關注病人權益的社協幹事彭鴻昌認為此舉將減少病人保障,將風險轉嫁在市民身上。他另分析指現時做法或代表港府未必會繼續以行政手段「谷針」,估計政府長遠希望令新冠疫苗接種方式有如流感疫苗,只為高危組別人士提供免費接種。
呼吸系統科專科醫生梁子超表示,政府設疫苗賠償機制之初是為了讓市民安心打針,但令不少市民認為自己身體出現的不適徵狀與疫苗有關而申請賠償,反而間接導致公眾存在「疫苗猶豫」,建議政府檢視是否繼續維持疫苗賠償機制,並考慮以發放「恩恤金」代替。近日有傳香港與內地即將通關,梁指若現時本港私營醫療市場可提供新冠疫苗,意味旅客亦可到診所接種。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