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下外傭彈性安排5.1終止
【明報專訊】政府昨日宣布,因應航班供應陸續恢復及入境管控措施逐步放寬,協助外傭及其僱主應對新冠疫情的彈性安排,包括容許延長現行僱傭合約有效期限,以及延後外傭返回原居地安排的措施,將於明年5月1日起終止。香港僱傭公會主席陳東風認為,隨荋鉹H出入境限制放寬,現時是合適時機取消相關彈性安排,方便僱主安排外傭回國探親,對外傭心理健康有正面影響,惟對於部分需照顧嚴重殘疾者、長者或年幼子女的家庭,他提醒相關僱主應及早準備其他過渡方法。
涉延長合約及延後返鄉安排
在彈性安排下,所有於明年4月30日或之前屆滿的外傭合約,僱主可在限期前向入境處申請延長有效期限,勞工處長原則上已同意,標準僱傭合約訂明可在僱主及外傭雙方同意下,延長最多6個月,但對於早前獲准延長合約, 再度延長的申請將不獲考慮,僱主如考慮繼續聘請現時的外傭,應考慮申請續約。
另外,外傭如未能在一年期限內返回原居地,在彈性安排下,可在僱主同意下申請延長逗留期限直至合約完結。如上述一年期限於4月30日或之前屆滿,外傭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8周申請進一步延長逗留期限,直至合約完結;至於在5月1日或之後逗留期限屆滿的外傭,則不獲進一步延長。政府提醒僱主和外傭盡早商討有關聘請、續約或返回原居地安排,以免違反有關規定。
(新冠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