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造假掩飾工作延誤 房署主任認罪候懲
【明報專訊】一名房屋事務主任延誤處理兩宗公屋單位調遷申請後,藉虛假文件及偽造便箋等方式掩飾過錯,事後遭廉政公署揭發及起訴。他昨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各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刑事損壞及偽造罪名,另一項代理人意圖欺騙其主事人而使用文件罪則獲控方撤銷起訴。裁判官將案押後至12月29日判刑,被告獲准保釋候懲。
兩度延誤處理調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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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出,被告包文豪(35歲)為房署房屋事務主任,於2014年派駐葵涌h時,接獲一名租戶申請將其岳祖母加入單位戶籍,以調遷至h內另一較大單位。至翌年11月底,被告察覺自己延誤處理該申請後,使用一份文件訛稱其部門主管已批准該租戶調遷,以誤導房署,租戶因而獲編配一個較大單位。
房署其後發現該租戶的岳祖母曾在另一資助公屋單位登記,可能享有雙重房屋福利,被告的上司遂要求他提供相關房屋檔案作審查。被告因恐怕失職一事被揭發,故銷珙袺鰫衎怹仵蛂C
至前年6月,被告派駐富昌h時,處理另一宗經社署便箋轉介的調遷申請。被告約一年後察覺自己未曾就有關調遷申請回覆社署,於是將便箋發出年份由2020年改為2021年,並存入相關的房屋檔案。廉署接獲房署轉介的貪污投訴後展開調查,發現被告藉上述行為掩飾延誤處理有關申請。
【案件編號:WKCC 37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