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樣性公約》峰會 滿市舉行敲定10年目標 192國家逾萬名代表雲集磋商
【明報專訊】聯合國《生物多樣性公約》締約方大會十五次會議(COP15)將於周三在滿地可舉行會議,來自192個國家的逾萬名代表將在接下來兩周致力敲定一份新協議,定下10年(2020年至2030年)的全球生物多樣性目標。
是次峰會原定於在中國昆明舉行,但因中國嚴格的公共衛生政策而推遲,在加拿大同意共同主辦該活動後移師滿地可,不過仍由中國擔任主席。預計加拿大總理杜魯多將是唯一出席會議的國家元首,中方的代表則是生態環境部部長兼COP15主席黃潤秋。包括政府代表、非政府組織成員和新聞從業在內合共15,723人已報名親自出席會議,但實際與會人數可能較少。至於會議原定於12月19日結束,但談判可能會超時。
COP15有別於最近在埃及沙姆沙伊赫舉行的《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27次締約方大會(COP27)。儘管生物多樣性跟氣候變化是相關的議題,但《生物多樣性公約》和《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是兩份分開的協議。
是次滿地可峰會是去年在昆明舉行的虛擬會議第二部分。會議意義重大,因為他可能產生一份全新框架公約或新協議,就全球如何保護自然生態並更可持續、更公平地利用自然生態制定目標,而最終目標是阻止生物多樣性消失,並跟自然生態建立持續關係,以應對前所未見的自然衰退和物種滅絕速度。
包括加拿大在內等多國未能實現對上一個稱為2020年愛知生物多樣性目標(Aichi Biodiversity Targets)後,制定新協議以建立更好監測和融資方法的壓力愈來愈大。將協助斡旋的《2020年後全球生物多樣性框架》不限成員名額工作組(OEWG)聯合主席范.阿弗爾(Basile Van Havre)指,談判的癥結存在3個關鍵點,分別是該計劃應有多大野心、如何為計劃提供資金、以及如何確保衡量和報告進展具透明度。他認為,在會議原定結束時間即12月19日傍晚6時之前達成協議的可能性不大,但大會應會超時進行談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