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涉賄7人 檢提當選無效之訴
【明報專訊】花蓮檢警積極查賄,目前偵辦案件超過40件,多是候選人或椿腳、支持者以現金、送禮買票,也有候選人以洗車勞務爭取選民支持,選前偵結起訴共9件、24人,縣選委會昨天公告當選名單,檢方火速針對7名已遭起訴的當選人,包括6名鄉鎮市民代表及1名村里長,向花蓮地院提起民事當選無效之訴。
花檢強調,這只是第一波,還有多件賄選案偵辦中,後續若偵結起訴也會陸續提出當選無效。選舉罷免訴訟各審受理法院應於6個月內審結,為二審終結案件,最慢1年會有結果,若被判當選無效確定,將自判決確定日起解職。
檢方調查,萬榮鄉劉姓鄉代當選人及妻子贈送9位選民價值300元月餅禮盒涉賄、江姓鄉代當選人涉嫌每票現金1000元至3000元賄賂7位選民、古姓鄉代當選人提供免費餐宴及高於行情的「工作酬勞」給選民,有對價、期約賄選的嫌疑。
檢方指出,鳳林鎮詹姓鎮代當選人贈送自種西瓜或現金2000元給選民、石姓鎮代當選人贈送水果或現金2000元尋求選票支持、鳳仁里許姓里長當選人則是涉嫌以洗車勞務為對價,爭取選民支持,都涉賄。另外光復鄉第一選區王姓鄉代當選人則是涉嫌交付2萬元給簡姓椿腳,指示以每票2000元向選民買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