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貓大狀蕭震然停牌45月賠聆訊費等45萬
【明報專訊】涉捲入舊樓詐騙案的青年民建聯前副主席、法律團隊「熊貓大狀」始創人大律師蕭震然(圖),今年初自行申請在大律師名冊除名。他涉在民事訴訟錯誤提供法律意見,被指專業失當,他並到女律師寓所開會,事後在紀律程序更作不誠實陳述。據了解,大律師公會紀律審裁組裁定3項投訴全部成立,審裁組批評他誤導所屬的專業組織,予人印象有如「貓戲老鼠」,他被罰吊銷執業資格45個月,須罰款、賠償聆訊費用等共約45萬元。
翻查資料,蕭震然(37歲)於2011年獲認許為大律師,在港執業,2015年以民建聯成員參選區議會落敗,之後離開民建聯。在反修例事件期間,蕭創辦的「熊貓大狀」法律團隊,為被「私了」者提供義務法律援助。
3投訴成立 大律師公會審裁組斥蕭誤導
大律師公會早前申請對蕭震然召開紀律研訊,首項投訴牽涉一宗2017年民事訴訟,蕭代表的原告指稱,被告以不法手段與另一人串謀協助轉移一間公司擁有權。蕭未有告知原告上述指稱會影響調解,原告最後敗訴並須付堂費。
審裁組指出,蕭沒恰當履行大律師職責給予法律意見,他為原告準備的申索陳述書欠妥。審裁組批評事件嚴重,指蕭明知原告的指稱無事實基礎及很可能敗訴,但沒給法律意見,無視原告利益,有損公眾信心。
蕭求情稱財政困難 惟未表歉意或後悔
第二及三項投訴指,蕭從女事務律師接到案件後到對方寓所開會,違反須在辦公室開會的大律師守則。大律師公會常委會展開紀律程序,蕭於2020年7月至10月作出不誠實陳述,包括解釋他當時非以大律師身分給意見。審裁組指蕭數度提供不實資訊,誤導他從事所屬的專業組織,令審裁組感覺如「貓戲老鼠」(playing cat-and-mouse)般被耍弄。
審裁組裁定3項投訴成立,蕭求情稱面臨財政困難,失去案件委託要靠家人生活,望准以較長時間繳交罰款,惟蕭沒有表達歉意或後悔。蕭就首項投訴被罰吊銷執業資格30個月,須向原告賠償律師費39,500元;就另兩項投訴,蕭被審裁組譴責,罰款2500元及吊銷執業資格15個月,以及向公會支付紀律程序費用約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