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學生否認闖校爆竊 一警誡下稱「想擒入去游水」
【明報專訊】4名男生去年涉潛入將軍澳一間中學爆竊,被控入屋犯法等罪,當中包括「光城者」成員。其中兩人昨日在區域法院(移師西九龍法院)開審,19歲男生改認襲警罪,案情指他以手打警員的左臉致其嘴唇流血,他連同18歲男生否認入屋犯法罪受審。控方開案陳辭顯示,案中4名被告曾在校外一帶「踩線」,其間攀越閘門進校,爬出時遭警員追截及拘捕。
受審兩名被告為學生賴俊羲(19歲)及陳政騫(18歲)。控辯雙方承認的事實指出,涉事將軍澳保良局羅氏基金中學有兩個出入口,分別位於寶康路及陶樂路,案發時沒有授權學生及職員以外的人進校。
控方:閉路電視攝4人踩線
控方開案陳辭指出,警方發現賴、陳及同案另兩名被告於去年5月4日曾到學校附近「踩線」,其中閉路電視拍到賴留意到該處有鏡頭後,隨即以手掩臉,並通知其他被告。翌日凌晨3時許,4人攀越學校閘門,在內逗留15分鐘後爬出,警員上前追截,陳被制服時猛烈掙扎,4人最終被捕。賴在警誡下稱「我擒入學校想去游水」。
另兩被告涉光城者案
賴承認襲警罪的案情則指出,當日警員X欲制服賴,賴以左手打向X左臉,其間二人糾纏,賴推開X後逃走,事後X左邊下唇受傷流血。
同案兩名被告阮姓中六男生(現17歲)及倉務員蔡永傑(現21歲),另涉「光城者」串謀煽動他人實施顛覆國家政權案,二人在該案已認罪,其中阮被判入教導所,他在本案承認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兩案刑期同期執行。至於蔡面對的兩案判刑,司法機構網頁顯示定於明年2月9日。
【案件編號:DCCC 80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