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安例倡延簡易檢控時限 議員指太長 局方:或修正
【明報專訊】立法會職安健法案委員會昨續會,逐條審議有關工業意外罰則條例,政府建議循簡易程序審訊罪行的檢控時限由6個月增至12個月,多名議員質疑太長,又說社會希望盡快調查,質疑做法「開倒車」。副勞福局長何啟明表示,意外牽涉很多情况,需要化驗工序,故冀延長控檢期,令犯錯者承擔法律責任,但表明檢討加快程序,之後可能提出修正案。
半年增至一年 議員質疑開倒車
針對政府提出加長簡易程序檢控時限,選委會議員陳曼琪向當局查詢提供未能在半年內起訴的個案數據,何啟明稱無備存數據,但同事說部分個案需更長時間。陳曼琪質疑修訂理據不足,關注當局是不夠時間抑或人手不足處理檢控,又說社會氛圍是希望盡快調查及問責,質疑做法「開倒車」。
無超時數據 何啟明:同事稱部分需更長
何啟明稱並非人手不夠,意外牽涉很多情况,舉例金屬老化需要化驗工序,未能控制時間,故冀延長控檢期,令犯錯者承擔法律責任,但會檢討加快程序,之後可能提出修正案。陳曼琪又問到,是否所有簡易程序檢控時限都延至一年,例如巡查發現有工人無戴安全帽,勞工處助理處長(職業安全)陳家禮強調只有很嚴重意外才按需要延長檢控期。
建築、測量、都市規劃及園境界議員謝偉銓表示,明白6個月未必足夠檢控個別複雜個案,但不希望政府會因為延長檢控期而「歎慢板」,希望只因應個別個案延長檢控期,又問政府會否考慮縮減檢控期至9個月,陳家禮稱政府會考慮,會檢視能否加快蒐證程序。
多名議員上次不滿委員會主席陸頌雄而拉隊離場,陸頌雄今次沒限制發言時間並容許多次追問。工聯會勞工界議員黃國質疑討論重複,「之前話你(陸頌雄)揸車揸得太快,今日睇落慢速推動審議」。陸頌雄形容其開車速度「均速」,盡量讓議員暢所欲言,但希望議員逐步聚焦在條文修訂內容,若按昨日會議進度,還有百條條文需審議,起碼要開10次會,擬加密及加長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