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例實施 在家工作內外勤全看光
僱主電子監控僱員 公然盯梢要訂規則
【明報專訊】安省僱用超過25名僱員的僱主從昨天(11日)起,需要制定一項電子監控政策,並有30天的時間向員工披露這些信息。這是省府今年4月通過「Working for Workers Act」法案內的部分,它使安省成為加拿大唯一一個對僱員監控進行立法的省份。
安省的新立法適用於所有使用公司發放的設備的員工,無論僱主是在追蹤送貨卡車司機的GPS還是辦公室白領的電子郵件。
據勞工廳解釋,政策包含僱主是否以電子方式監控員工的信息,如果是,「描述僱主如何以及在什麼情況下這樣做」。
要披露收集信息「目的」
勞工廳還表示,僱主需要披露收集此類信息的「目的」。政策將適用於所有員工,無論他們是否居家工作,在辦公室,或者出勤。
勞工廳回應查詢時表示,省內所有25名員工以上的商業,都要遵守法例,但由聯邦政府監管的行業、如銀行業、加拿大郵務公司等就不受限制。違規者要面對罰款。僱員若認為僱主無遵守法例規定,可以向勞工廳投訴。
勞工廳長麥克諾頓昨日說,雖然僱主不需要向政府報告他們的政策,但進入工作場所的督察將確保這些政策要公開發布。
麥克諾頓說:「今天是僱主必須制定政策的第一天,如果這些政策沒有到位,那麼工人可以致電勞工廳。」然而,他補充說,勞工廳將從教育優先的執法方式開始。
上班族喬杜里(Fariha Chowdhury)說:「這有點像被監視,我有權利知道自己是否被監視。」另一位上班族Mustafa Kobari說:「我有點擔心這些公司要在這條路上走多遠。」
多倫多Samfiru Tumarkin律師事務所的勞工律師歐文(Mackenzie Irwin)表示,由於疫情封鎖,很多員工不得不在家工作,僱主在沒有提醒員工的情況下實施電子監控系統,新的立法是向透明化邁出的一步。
沒予僱員任何新私隱權
但是歐文也指出,這僅僅是個開始,因為立法實際上並沒有給予僱員任何新的私隱權,也沒有阻止僱主進行過度干涉性的監控,所以還有更多的工作要做。
歐文說:「一旦僱員發現自己被過度監控,感到不適,他們將進行反擊。」
多倫多都市大學(Toronto Metropolitan University)網絡安全政策交流中心的報告顯示,加拿大工作場所的監控在疫情期間「愈來愈多,愈來愈快」,科技公司Time Doctor、Hubstaff和Teramind,它們的監控軟件的需求愈來愈大,這些軟件可以記錄擊鍵、回聽電話,甚至每10分鐘進行一次屏幕截圖。
總部設在美國的Teramind公司的全球運營副總裁薩頓(Eli Sutton)說:「從疫情第一天開始,僱主對我們的興趣突然增加。」但薩頓也認為僱主要為監控設置界限,有效地使用技術。
批評者認為監控軟件並不能準確反映員工的表現,因為它沒有捕捉到其他可能對僱主有幫助的工作,如與同事交談和指導同事等。
多倫多Osgoode Hall法學院教授和加拿大創新、法律和社會研究主席Valerio De Stefano說,公司可以根據產出來評估員工,而不是根據他們花在被計算機標記為工作的活動上的時間來評估,這樣做效果更好。否則,員工監控軟件最終可能會起到反作用。
Aaron Zhang,Local Journalism Initiative Report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