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撞警判勞教 官:學尊重執法者
【明報專訊】2019年平安夜,示威者在元朗形點商場發起「和你sing」活動,案發時19歲的地盤工人被截停時逃跑,涉以左肩撞向警員,令警員後跌並滑行1米,早前被裁定襲警罪成,昨在粉嶺裁判法院被判入勞教中心。裁判官陳炳宙判刑時稱,被告盡全力撞向警員,如將身體當「巨型拳頭」。對於被告自辯稱見到防暴警而出現「恐慌突襲」,陳官批評是抹黑警方,相信懲教人員能令他學懂尊重執法者。
陳官判刑時指出,本案具有動亂背景,而辯方所呈案例發生於2015年,時移世易,上訴庭針對2019年事件確立不少判刑覆核案例,辯方案例並無參考價值。
陳官表示,當日防暴警員在商場2樓截停一男子,被告周俊榮(現年21歲)隨即跑至警員曾彼得處,雖未用武器,但他出盡全力撞向警員,致警凌空向後飛跌兩米,再滑行一米,如用身體當「巨型拳頭」,涉事警員無重大傷害只屬僥倖。
辯稱見防暴「恐慌突襲」 官批抹黑
陳官又稱,被告行為或令他人仿效,造成更大警民衝突,他逃跑時由2樓跌落1樓受傷,其後送院,亦是「咎由自取」。至於被告稱見到防暴警員出現「恐慌突襲」,陳官批評他抹黑警員,「不知道這名年輕人受到什麼程度的荼毒」,才得出如此謬論。
陳官相信懲教院舍的管教及關懷等可糾正思想,令被告學懂明辨是非、尊重執法者,對「無悔意、冥頑不靈的年輕初犯者」而言,判入勞教中心是合適刑罰,相信「渴望縮短羈留時間」可成改過自新動力。
【案件編號:FLCC 731/21】
(反修例風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