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撤禁賣淫不提性工作 律師指造成不平等違人權
【明報專訊】一名律師周二在安省高等法院表示,加拿大有關賣淫的法律,而不是性工作本身,正在造成不平等。
婦女法律教育和行動基金(Women's Legal Education and Action Fund)的執行董事兼總法律顧問赫里克(Pam Hrick)表示:「性工作本身並不是結構性不平等的根源。然而,受到質疑的法律卻是。其影響包括警察對邊緣化社區的持續過度監視及障礙,包括了獲得和維護住房。」
2013年,加拿大最高法院撤銷了禁止賣淫的禁令,此前律師曾辯稱現有規定不符比例原則、過於空泛,並使性工作者面臨受到傷害的風險。
包括全國25個性工作者組織的《加拿大性工作法改革聯盟》(Canadian Alliance for Sex Work Law Reform)周一在多倫多一個法庭辯稱,管理性工作的法律正在助長污名化,招致有針對性的暴力,並移除了安全同意。他們也辯稱現行管理性工作的法律違反加拿大人權和自由憲章。
代表跨性別、原住民和黑人性工作者的律師也辯稱保守黨總理哈珀時代引進的法律太過嚴格並不成比例的傷害邊緣群體。聯盟表示,不應有任何針對性工作的刑事法,聯盟有數十項創造一個更好規範行業的建議。
代表聯盟的律師羅森伯格(Michael Rosenberg)周二在法庭表示:「性工作除罪化是唯一理性的選擇。」
他也向安省高等法院法官戈斯丁(Robert Goldstein)表示:「在政治意義上,這就是他們希望看到的。
「但這不是它的工作原理。在這個法庭上,你不會被要求決定議會必須做什麼。你能做的就是你能承認違憲的立法,你能把它打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