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琴教師非禮7歲童囚10月
【明報專訊】33歲鋼琴教師於去年教琴時觸摸學生7歲女童胸部,事主向母親投訴揭發,女童作供時形容當時害怕、「起雞皮」、「打冷震」及出手汗。教師早前裁定一項非禮罪成。裁判官梁雅忻昨判刑時指出,被告原本是女童尊敬的音樂老師,但違反誠信,伸手入女童衣服內,直接接觸她,決定判處被告監禁10個月。辯方申請保釋上訴遭梁官拒絕。
事主事後焦慮 官斥被告違誠信
被告梁湛恩(33歲),被控於2021年8月23日,在旺角太子道西某教育中心猥褻侵犯7歲女童X,該項非禮罪罪成。另被控於2021年7月19日及7月26日,被告在上述地址猥褻侵犯9歲女童Y,兩項非禮罪則不成立。
辯方求情時引述X的報告指出,X雖感壓力,但獲家人支持,能維持日常生活。而被告心理報告顯示他沒特殊性興趣,重犯風險低。
梁官稱,被告原本是她尊敬的音樂老師,早前被告曾撩起她的裙,惟X不確定是否屬意外,之後亦繼續上堂,可見被告違反誠信。報告又顯示,X到人多地方會焦慮,害怕男性,洗澡時會勾起事發當日回憶。
梁官接納被告背景良好及報告內容指出性方面沒有異常,但強調被告伸手入X衣服內直接接觸非禮,因此判處被告10個月監禁,以反映案情嚴重及對X的影響。
【案件編號:KCCC 249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