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顧問說無力繳付者倍增 疫期驅逐欠租客要耗一年
業主願貼兩個月錢換遷出
【明報專訊】在新冠疫情期間,安省的租客以無力繳付租金為由的個案顯著增加。鑑於業主透過省府的欠租驅逐程序來驅逐租客的周期已延長至一年多,一些業主為了能盡快讓欠租的租客搬走,寧願倒貼租客兩個月的房租。
多倫多的華裔業主吳先生說,他的一個朋友將地庫出租給一戶來自中國大陸的華人家庭,租客最初能按時繳付房租,但在新冠疫情爆發後,以國內的錢匯不出來為由經常遲交房租,最後索性不再交租。
他說:「我的這位朋友多次與租客交涉,最終達成的協議是,由他為租客另找住所,並倒貼租客兩個月的房租,租客方才同意搬走。」
吳先生本人也在疫情期間遭遇過租金支票跳票的情況,令吳先生感到慶幸的是,該名租客最終同意搬走,吳先生損失了一個月的租金,經濟損失不算太慘重。
他解釋說,業主寧願倒貼欠租的租客,目的是盡快讓租客搬走,因為業主向安省業主租戶仲裁委員會(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LTB)提出申請,要求下令終止租約及驅逐租客的個案審理周期太長,導致業主蒙受更多的經濟損失。
多倫多的法律顧問馮志強指出,在他近期受業主委託處理的個案中,租客以無力繳付租金為由欠租的個案顯著增加,數量較疫情爆發前增加了一倍。
他說:「一些無良租客不僅以疫情為藉口欠租,而且還要爭取社會輿論的同情,譴責追討房租的業主是不人道的。但實際上,租約是租客與業主之間簽署的合約,租客欠租就是違約。另外,政府在疫情期間發放了很多福利金,很多欠租的租客顯然就是故意利用疫情在佔便宜。」
馮志強還指出,因安省業主租戶仲裁委員會曾在疫情期間暫停了所有非緊急的驅逐聆訊,加上個案嚴重積壓,業主向該委員會提出申請,要求下令終止租約及驅逐租客的周期現已長達一年多,而在疫情爆發前,這一周期是半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