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巴裝安全帶發聲提示器 政府研落實
【明報專訊】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昨日討論修訂4項促進道路安全法例的建議,政府目標是明年內提交草案。運輸署建議之一是將強制安裝安全帶要求,涵蓋至新登記私家小巴和貨車後排乘客座位、公共及私家巴士所有乘客座位、特別用途車輛的所有座位;如座位有安全帶,乘客須佩戴。實政圓桌田北辰建議引入「安全帶發聲感應器」提升成效,運輸及物流局副秘書長麥震宇回應稱方案可行,會考慮落實。
田北辰:小巴一半人戴 法例如虛設
田北辰說,即使現時法例已規定小巴乘客須戴安全帶,僅少於一半人依從,憂慮日後即使涵蓋更多車種,法例將「形同虛設」。麥震宇回應稱,當局曾於8條專線小巴測試「安全帶發聲感應器」,技術上可行,亦有助提高乘客戴安全帶意識,運輸署正與車輛供應商及製造商討論,在小巴安裝相關感應器的技術方案,並研究將要求納入新公共小巴的發牌條件。當局亦會跟學生服務車輛及專營小巴商討安裝裝置的可行性。
私家車設兒童座考慮增豁免
政府另建議,規定私家車內7歲或以下兒童除非身高達1.35米,否則須用兒童汽車座椅。經民聯盧偉國及選委會界別嚴剛等人關注,市民邀請友人坐順風車,未必可常備兒童座椅,座椅佔一定空間,不同年齡各有尺寸,促納入「兒童安全帶」等替代方案。麥震宇表示,政府在法例已納入兩項「法定免責辯護條款」,包括緊急情G下接載,政府會考慮替代建議,或納入更多豁免條款。
至於修例建議亦包括規定司機駕駛時不得放置多於兩部流動通訊設備、顯示屏對角長度不可大於18厘米,裝置不得影響或阻礙行車視線;麥震宇回應稱,電動車的大型屏幕非流動通訊裝置,非今次建議規管範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