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商品不設退換 上海無印被罰3000人民幣
【明報專訊】因被指在購物小票上為部分商品加蓋「不設退換」印章,日本品牌MUJI無印良品在上海營運的公司,遭當地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3000元人民幣。
據中新經緯報道,上海市場監督管理局早前刊出對MUJI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2018年10月起,MUJI有上海門店在消費者包含袋裝內衣、化妝品、預包裝食品等商品的購物小票上,加蓋「此商品恕不退換」紅色印章,至案發未查見MUJI「實際引用上述聲明拒絕履行退換義務的情形」。當局指,袋裝內衣、化妝品、預包裝食品等商品,只應屬於無質量問題才不予退換,且MUJI蓋章行為會讓消費者誤會所有商品均不予退換。故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第十五條作出罰款。
本報查詢發現,MUJI在中國內地官網並未刊登門店退換貨政策,僅官方網絡商城刊出有關政策,包括14日無理由退換貨及3個月質量問題換貨。
而MUJI香港官網則寫明,門店消費10日內可享1次不設差額退款的換貨服務,並列出不適用該條款的商品及服務種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