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煽惑參與前年七一遊行 陳榮泰自辯稱到場聲援民陣上訴
【明報專訊】民陣召集人陳皓桓等7名民主派,早前承認煽惑和參與前年被禁止的七一遊行並判刑,餘下的前東區區議員陳榮泰則否認一項煽惑他人明知而參與未經批准集結罪,案件昨在區域法院續審。陳榮泰自辯時稱,案發前年6月30日見傳媒是一心撐民陣上訴申請遊行,支持以和平理性方式發聲,強調不會違法,亦不會鼓勵他人犯法。控方將於今午結案陳辭。
被告陳榮泰(58歲)昨供稱,他曾在多間傳媒機構工作,於2019年參加區議會選舉並當選,去年9月遭取消區議員資格,他無加入任何政黨。案發前一天,他獲曾健成邀請,翌日到中環終審法院外,為民陣就七一遊行提出上訴申請「撐場」。
稱警方有批准上訴先例
陳榮泰稱,作為香港人和新任區議員,他希望七一遊行能夠舉行,讓政府聽見市民聲音;又認為七一遊行是香港自2003年至2019年的傳統,每年均由民陣代表提出申請,政府往往會在遊行後回應市民訴求。過去警方亦有批准遊行上訴,包括旺角再遊行和光復屯門公園。陳榮泰當時站在後排會見傳媒,稱自己「無角色」、「唔想搶鏡頭」,他手持標語和高叫口號是民陣申請遊行的主題。他說,當時建議年輕人不要穿黑衣,是因為許多人認為黑衣人搞事,不想他們以身試法。
控方盤問時稱,陳皓桓表明警方必然不批准上訴,但仍堅持發起遊行,陳榮泰沒即時離場,可見他們立場相同,不論警方是否批出上訴,都會繼續遊行。陳榮泰表示不同意,他說原本不打算發言,惟陳皓桓提到在場區議員清楚知道有被捕風險,故他表達自己看法。他澄清沒考慮過被捕,重申希望上訴獲批後市民會上街遊行。
【案件編號:DCCC 1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