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樂居案多7人被起訴 另3被告共加控29罪
【明報專訊】香港保護兒童會院舍「童樂居」虐兒案,繼27名職員被起訴後,再多7人昨日被帶上法庭,被控合共14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連同將轉介至區域法院審理的17人,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另外,當中3名被告原被各控一罪,昨被控至合共32項罪名,並完成轉介程序,將於7月12日到區域法院答辯。其餘押後至9月16日再訊,待控方準備轉介文件。全部獲准保釋。
累計控34人 24轉區院
7名新增被告依次為鄧月媛(50歲)、李慧心(50歲)、鄭淑貞(59歲)、梁曉彤(27歲)、梁善儀(51歲)、關佩華(49歲)及陳信興(57歲)。鄧月媛、梁曉彤及梁善儀報稱任職幼兒工作員,其餘報稱前幼兒工作員。各人共面對14項控罪,涉及10名受虐兒童,年齡介乎1至3歲。
控方表示,包括最新被控的7人在內,合共24人將轉介至區院,不過上述7人及趙詠茜、黃潔瑩、卓凱欣、莊嘉宜、李粉騿B趙運紅、楊淑儀、伍家穎、郭愛萍、鄧美欣、周靈芝、馮凱琍、陳綺雯、盧敏兒共14人的案件,仍需時準備轉介文件,法庭遂將案件押後至9月16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再訊。
一人獨立成案 涉15罪9童
餘下3人馮鳳豪、陳麗娟及陳玉玲已完成轉介,兼職幼兒工作員馮鳳豪(63歲)被分拆成獨立一案,原被控一項「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罪,控罪書顯示增至15罪,指稱她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13日期間故意襲擊、虐待或忽略9名兒童,其中6罪所涉的受虐兒童身分不詳。
前幼兒工作員陳麗娟(55歲)及幼兒工作員陳玉玲(49歲)則被分拆為一案,共增至17項罪名,被指在2021年11月20日至12月18日犯案,涉及8名兒童,其中8罪的受虐兒童身分不詳。
本案其餘被告,除一人認罪並於前日被判囚4個月,其餘9人將留在裁判法院處理,分別於7月及8月再訊。
【案件編號:KCCC 1499-1500/22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