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中磚亡 兩青年否認謀殺暴動 共控3罪 首被告曾認在場示威「畀人打」
【明報專訊】2019年11月反修例風波期間,北區大會堂爆發衝突,食環署七旬外判清潔工疑遭磚頭擲斃,另有六旬漢遇襲受傷,警方事後起訴兩名未成年少年。事隔兩年多,已成年的兩人否認謀殺、有意圖而傷人及暴動共3罪,案件昨日在高等法院開審。控方開案陳辭稱,次被告曾用鋸劈向六旬漢的大腿。此外,警方事後檢取次被告和胞兄的手機語音信息,有人提及「今日你]劈鶩茠伯,後尾話佢生存渺茫」,而首被告被捕後曾承認在場示威「畀人打」。
首被告劉子龍案發時17歲,現年19歲;報稱學生的次被告陳彥廷案發時16歲,現年18歲。本案主審法官為杜麗冰,由2男5女組成的陪審團審理。控方由外聘大律師周凱靈代表,辯方由外籍大律師David Boyton及蒲立新(Ian Polson)代表。
根據雙方承認的事實,首被告暱稱「牛屎」,與次被告就讀同一所小學。事發於2019年11月13日早上11時許,事主羅長清(終年70歲)被發現倒臥北區大會堂出口,送院後陷入昏迷。醫生發現羅的左眼腫脹、左肩擦損,眼部附近另有4厘米擦傷,診斷為腦損傷和腦出血。及後,羅被送往腦外科手術部門,翌日不治。至於事件中受傷的男子X(案發時61歲),左眼被硬物擊中,流血發紅,且視網膜撕裂。此外,X的大腿擦傷,右手臂被斬傷。
清路障 傷者持鐵通被包圍
控方在開案陳辭指出,兩名被告不但身處示威現場,亦聯同其他身分不詳的通緝犯共同行動。控方引述閉路電視的截圖指出,X當日早上尾隨兩名青年,至早上10時發現路上設有路障,無法乘搭交通工具上班,於是聯同途人清理路面,及後與一班人口角。
控方指稱,X一度手持鐵通,其間有3人將X包圍,身處其中的次被告疑以左手舉鋸,劈向X的右大腿,隨即有人舉起傘陣。過程中,事主羅長清持手機拍攝,有人投擲磚頭擊中羅。控方表示,警方事後從羅的手機檢取拍攝到天空的照片,相信羅當刻已倒地。
警檢次被告手機語音信息 有人提及「你]劈鶩茠伯」
控方透露,警方事後在次被告的手機找到他和其胞兄的語音信息,其中一把聲音說「今日你]劈鶩茠伯,後尾話佢生存渺茫,應該無得救」。另一把聲音回覆「佢咩事生存渺茫?」至於首被告被捕後,向警方表示不知發生何事,稱「我鶷{場有示威,我無掟死人同打人,我畀人打隉v。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322/20】
明報記者
(反修例風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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