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生發布女子裸照罪成勢判囚 官:如同恐嚇
【明報專訊】一名註冊專科醫生在社交媒體Telegram群組,於2020年5月多次發布一名女子的裸照及口交照等,被控4項發布淫褻物品罪,受審後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成。裁判官溫紹明稱,涉案Telegram戶口曾發布事主的婚禮照及不雅照,反映發布者認識事主及想傷害她,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發布涉案影像。案件押後至6月29日判刑,以待索取背景報告,被告獲准保釋候判。溫官重申,被告理應還押,但考慮其職業及關注病人利益,故按辯方要求讓他保釋處理公務。
准保釋候判處理公務
辯方求情時透露,被告婁子堅(現35歲)無案底,已婚,兒子現時1歲多。辯方又以管有色情光碟作比較,冀法庭判處罰款,惟溫官表示案情嚴重,本案如同刑事恐嚇案,與一般售賣色情物品「完全唔可以類比」,明言不考慮監禁以外的選項。
溫官裁決時稱,事主X與丈夫Y作供時態度直率坦白,內容沒有動搖之處,接納兩人的證供。Y仔細講述發現相片或影片的過程,若非親身經歷,難以如此詳盡,且他不會無緣無故以妻子的不雅照及轉折複雜的情節來誣告被告。
辯方拗事主求愛不遂提告 官:誣告非禮易得多
對於辯方指X求愛不遂,溫官認為她不會押上自己的婚姻而誣告被告,且誣告被告非禮容易得多,事主亦從沒指控被告發布涉案圖片,她只是認出相中人是自己,以及涉案影像的背景。溫官續稱,有常識的人均知道,一旦在網上發布圖片短片,即使短時間內刪除,也可能永久流傳,故認為事主不會以迂迴手法,不惜公開結婚照及親密照而誣告被告。
溫官又裁定,涉案影像是被告與事主發生親密行為時偷拍,發布照片的Telegram戶口與被告電話號碼琣X,沒證據顯示有人盜用被告的電話及戶口;被告亦不可能讓他人登入其戶口,否則會收到Telegram的確認碼,故被告擁有涉案影像,除非他把影像發送給他人,故唯一合理推論是被告發布上述影像。
【案件編號:ESCC 239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