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傭猝死案 法醫馬宣立同指死因不明 難斷過勞否
【明報專訊】46歲菲傭2017年在僱主家中昏迷,送院後過世,死因研訊昨進入第三日。為事主解剖的法醫供稱,透過解剖未能斷定事主生前是否營養不良或過勞。而事主的器官正常,找不到其猝逝原因;資深法醫馬宣立亦同意事主死因不明,並指工作過勞「永遠都唔會係直接(致死)原因」。研訊下周一續。
事主QUINTO, Leonita Arcillas(終年46歲)生前受僱於僱主黃勝榕,至2017年4月4日過世。救護員鍾健熙作供指,事發當日上午近12時到事主在美孚新h的家中,檢查她沒有呼吸和脈搏,他為事主施行心肺復蘇法,心臟去顫器分析事主心臟沒顫動,即已完全停頓,毋須電擊。
鍾稱曾試圖打開事主的口腔檢查,發現其牙骹很緊,難以打開;按其經驗,一般傷者過世逾3小時,可能會牙骹過緊。救護員12時04分將事主送院,經急症室醫生搶救,事主12時27分不治。
法醫稱無近期外傷
2017年4月18日,衛生署法醫科高級醫生吳松基為事主解剖,他引述解剖報告稱,事主高154厘米、重52公斤,屬中等身材,身體沒有近期外傷,子宮內有纖維瘤,但一般不會致命,血液內則含有低於治療劑量的撲熱息痛。
被問及事主生前是否營養不良,吳認為解剖沒發現相關[象,事主亦非「餓到皮黃骨瘦」,強調解剖階段已驗不到事主血液內的維他命、鐵質等身體元素。
專家證人馬宣立則認為,事主BMI(體重指標)正常,身形亦不算瘦,器官沒有病變,無證據支持她死於營養不良;至於她會否死於過勞,馬認為過勞可導致高血壓等疾病,但要到致命的程度,則會牽涉營養不良,而事主在家居環境工作,一般體能消耗有限,即使睡眠不足、工時長,影響亦集中在心理壓力層面。
馬:事主BMI正常器官無病變
馬宣立認同事主死因不明,但解剖未能找出事主的器官功能曾否改變,如心跳曾否不規律。他提出分析事主基因或可解釋心律不正問題,從而找出死因,惟此類測試近年才開始用於香港年輕猝死者,事主過世時並不常用。
【案件編號:CCDI-663/17(SH)】
(死因研訊)